妇女应该在每个领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吗?

许多就业广告提到 – “我们是平等机会的雇主”。 当被问到一个这样的雇主为什么他们更喜欢女性担任特定职位时,我被告知他们希望将女性员工人数从现有的20%增加到30%。 而且,为实现这一目标,他们甚至愿意在女性员工所需的能力上做出妥协。 我想知道这种做法是否真的让这家公司成为平等机会雇主或“性别偏见”的雇主! 在与不同公司的其他两位人力资源专家交谈时,他们的理解是相似的。 他们的努力是雇用更多的女性工作人员,以维持一定数量的女性工作人员,以实现“性别平等”。 这听起来像是“强迫平等”,这可能不是平等机会就业概念的预期目标。 实际上,与平等机会就业相比,它更像是基于性别的保留。

平等机会是一个规定,即所有人都应该受到类似的对待,不受人为障碍或偏见或偏好的阻碍,除非特定的“区别可以明确证明”。“提供平等的工作机会”和“性别工作保留”之间存在区别基础’。 “保留”与“平等”的概念背道而驰,但被用作强制平等的工具。 平等应该是教育机会均等和申请某项工作的机会,之后个人的评估能力应该是他/她选择的标准。

机会均等就业的目的是雇用最优秀/最有资格的人来完成某项工作,而不论其性取向如何。 这意味着,除了目标数字之外,还有更多女性可以根据特定工作被选中。 不幸的是,雇主制止多元化招聘以达到预期的数字。 性别平等必须有助于消除性别偏见,同时招聘,但很多时候,它被证明是一种“基于性别的保留”。 这与性别平等的概念相反,这意味着男性和女性应该得到平等待遇,除非对某项具体任务有不同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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