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没有提供合理的理性支持同性婚姻? 我所听到的只是对情感的吸引力。 有人能提供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说明为什么需要改变婚姻的法律定义?

对于我们LGBTQ人来说,我很少看到支持平等权利(包括平等婚姻权利)的纯粹情感论据。

事实上,我最常看到的是完全基于法律规定的平等的论据,这与美国最高法院在2014年11月在Obergefell与Hodges所依赖的论点相同。[1]

该决定的案文[2]非常干燥,实际上,并且遵循先前法院关于隐私和平等的决定,但不可避免地。 你应该阅读它。 真的不是那么密集。 这很容易理解。

但是,让我告诉你非法律论点,因为坦率地说,我自己的思想并非基于美国宪法或受美国宪法法律的影响。

我们女同性恋者和男同性恋者都是平凡的,尽管少数人,人类的变异。

我们天生地和不可改变地赋予了性取向,使我们主要或完全被同性别的其他人吸引。

这并不罕见。

在整个人类生存过程中,社会和文化倾向于认同我们,并以相当普通的方式融入我们。

同性恋恐惧症不是人类文化的常态。 大多数文化已经找到了理解和容纳少数民族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人的方法。

我可以引用一些众所周知的例子,如美洲原住民文化,前基督教地中海世界或日本江户时代。

我们今天大多习惯的那种受宗教启发的压迫和对同性恋者的迫害是一种新现象。

这也是一种意外。[3]

一个微小的宗教继承了其父母的反同性恋态度,大约1600年前开始变得非常受欢迎和影响。 那就是昨天人类文明史上的宏大规模。

今天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的同性恋者是低劣的,我们不应该得到与其他普通人相同的权利。 他们受到这一历史事故的影响,这种宗教对其他普通人的不道德行为。

但同性恋思维不合理。 它不是基于迷信以外的任何东西。 这不是道德的,因为它往往会降低人类的幸福感,同时会增加人类的痛苦。

思想模式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许多人对我们酷儿所做的要求感到非常惊讶。

我们要求您停止将我们标记为异常。

我们要求你停止将我们称为不道德的品牌。

我们要求您平等地向我们开放所有社会机构。

以上所有都是不容谈判的。 这是谈话开始的地方。 那是我们的公理。

那是情绪化的吗?

我认为不是。

我认为这是对现实的简单,理性的认识。

我们完全是人类。 我们完全应该享有平等的人权和公民权利。 我们在自己的关系中所做的一切都不会伤害你或损害整个社会。

如果你不喜欢,我们不在乎。

我们的婚姻不属于您的业务。

我们希望只有安静,富有成效地生活,并尽可能快乐地生活。 就像你一样。

当然,我们希望与我们的合作伙伴结婚,原因与直接的人希望与他们的合作伙伴结婚原因完全相同。

如果鼓励强大的夫妻联盟是一种社会福利,对于我们这样的同性恋者来说,这对你们来说也是一种社会利益。

这真的很简单。

没有情感。

脚注

[1] Obergefell诉Hodges – 维基百科

[2]最高法院同性恋婚姻决定:Obergefell裁决的全文

[3]詹姆斯·芬恩对如何以及为什么同性恋变得非正常化的回答? 一些非常古老的文化认为它是正常的,然后它是“未学习的”。

我不认为支持同性婚姻的观点与情感有关。 我认为它们是基于不干涉和平等的原则,

不干涉的原则是除非有必要,否则没有人应该干涉别人的生活。 这对于最强大的实体来说意味着最强烈,而且这种实体已经表现出一种干扰人们生活的令人痛苦的倾向:政府。 如果两个人想要结婚,政府需要一个非常强大的理由来调查他们内衣的内容或他们卧室里发生的事情。 国家对婚姻的承认基本上属于财务问题,政府应该停止对财政的控制。

平等原则是所有人都应该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当然,这个论点是“相同的”。 有人说黑人不是“一样”。 其他人通过宗教或文化来定义人,并禁止那些以不同方式不同的人之间的婚姻。 这些已被丢弃,改变了婚姻的法律定义。 你需要说明为什么不应该为性欲不同的人做出类似的改变

这个问题引出了一个问题:美国最高法院在Obergefell撰写了一个合乎逻辑的理性理由 说真的,你找不到一个更合乎逻辑,更理性的答案 – 假设我们的国家持续那么长时间,这将是未来几百年所提到的答案。

但是,让我从不同的角度解决这个问题,这只是学术兴趣的问题。

婚姻定义为什么? 谷歌提供:

法律上或正式承认的两个人在个人关系中的合作关系(历史上和某些司法管辖区特别是男女之间的结合)。

这是一个起点,但历史上它是不完整的:事实上,在历史上,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男人和几个女人之间允许婚姻,通常被称为“一夫多妻制”,但特别是“一夫多妻制”。 包括俄罗斯在内的一些国家今天允许一夫多妻制[1],过去也有更多。 直到大约150年前,美国才明确禁止它,以剥夺剥夺LDS教会的权利。[2]

因此,总结一下:婚姻的历史,法律定义不是也不像某些人所声称的那样“传统”(包括我自己的LDS教会中的一些)。 我觉得“婚姻”至少在5000年内没有明确定义。

只使用圣经作为指导,从(传统的)一夫一妻制中的亚当和夏娃开始,它显然允许近亲的亲戚婚姻甚至特别描述他们已经结婚,然后它需要一个有趣的转变为一夫多妻制与亚伯拉罕(莎拉和夏甲),然后与艾萨克回到一夫一妻制,然后再与雅各布一起回到一夫多妻制。 几百年过去了,然后摩西是一夫一妻制,但几百年后,我们发现以色列国王再次实行一夫多妻制。 至少通过“小先知”看来,那些没有离婚的先知显然是一夫一妻制的。 然后我们有几百年后的保罗,交替说任何人都不应该结婚,然后主教应该是一个妻子的丈夫,然后我们回到以赛亚预言如何,在最后的日子里,七个女人将如何抓住一个人只能被他的名字叫来,这可能再次描述一夫多妻制。

再说一次,这只是圣经。 还有许多其他的卷和传统要用“婚姻”的类似“重新定义”来审视。对传统的吸引力在这里没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鉴于婚姻关系中的这种变化,许多处于我职位的人试图证明保持异性恋是正当的 – 毕竟,即使是所有那些一夫多妻制的关系,他们本性上也是异性恋,对吗? 嗯……我们只是说圣经没有进入其人民的卧室行为,但罗马人有一些可爱的色情 – 如果 – 但是 – 历史价值的艺术和文学描述了他们的同性恋行为。

在过去的几千年里,我们甚至不讨论欧洲的性习俗。 其实你知道吗? 我们不想知道我们的父母在封闭的窗帘后面做了什么。 让我们不要回顾过去的指导。

相反,让我们为自己,在我们的日子,我们的环境中定义婚姻。 大约一两年前,为爱而结婚的想法(而不是财产,金钱,奴隶制等)成了时尚。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相当短视和自私,但这种做法占据了一席之地,并且至今仍在继续。 其他相当新的传统:1840年,当英国女王穿着白色婚纱时,白色连衣裙成为时尚。 大约在同一时间,DeBeers家族意识到他们可以通过出售钻石作为结婚珠宝来制作薄荷。 事实上,我们目前的婚礼习俗和传统真的非常……物质主义。 说真的,没有人会有一种习惯,不是为了让某个人从别人的婚礼中变得富有吗?

*叹气*嗯,今天,我们拥有我们拥有的东西。 我们拥有很多这样的顶级人物:

售价27.99美元

并且有两个性别的非零人数(甚至不让我开始使用非二元性别指定!)这些顶级人物无法正常工作,某个地方的人正在处理数字并意识到如果大约5%的人口没有在他们的婚礼蛋糕上使用这些礼帽,他们正在倒闭,因为27.99美元显然只是在这种模塑塑料上赚取少量利润。

现在,是不是很难说这个数十亿美元一年的婚礼行业在保留“传统”的时候有了既定的兴趣,就像他们订购了100亿这些小雕像一样? 希望如此。 令人尴尬的是,我们的“宗教”传统在我们的“金融”传统中得到了多少。

所以我们在2017年,我建议: 每一代人都必须为自己定义婚姻。 这实际上是你可以采取的最传统的立场。 今天,爱情的婚姻也意味着同性婚姻。 明天,谁知道? 如果可能的话,我有朋友可以嫁给他们的篮球,我的妻子经常嫉妒我的电脑情妇,因为她不是一夫多妻的粉丝。


作为旁注,我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成员,该教会一直反对在美国终极促进同性恋婚姻的措施,从ERA到Prop 8.我们特别相信导致对婚姻有某种观点的教会 – 显然,正如我在上面所指出的那样,这些信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了变化,这让保守派感到惊愕,他们认为我们这一代是最后一代,因为我们都会为我们的邪恶而痛苦。 (在过去的2000年左右,这也是一种传统的信仰。)有些人可能会说,我反对教会的立场,作为一个政治问题,使我在教义问题上反对教会。 这些人需要阅读明确反驳这种信仰的官方教会声明。 事实上,我认为,结婚的公民权利可以与我的信仰的宗教婚姻考虑分开,就像教会多年来在其他国家所做的一样。 很多时间和精力已经变成了许多“声音和愤怒,没有任何意义”,让我们所有人受到惩罚,用莎士比亚的话来说。

在美国,没有什么是完全解决的法律,但就目前而言,我认为我们应该放手。

脚注

[1]一夫多妻制的合法性 – 维基百科

[2] Morrill Anti-Bigamy法案 – 维基百科

鲍勃是一个基督徒,但他的国家不承认基督教是一种可行的礼拜形式。 现在他可以成为佛教徒并自由地崇拜,因为他的国家承认佛教崇拜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因为他在技术上有这种选择,所以你不能争辩说他根本不被允许崇拜。 只是他拒绝放弃一种不被承认或允许的崇拜形式。

把他比作John。 他佛教徒,可以自由地崇拜,但约翰也不能像基督徒一样崇拜。 所以你不能说约翰有自由鲍勃没有。 事实上鲍勃和约翰拥有完全相同的权利,而且其他人都无法做任何事情。 因此,虽然鲍勃可能声称他无法敬拜是民权问题,但当他和约翰拥有完全相同的权利时,情况如何?

他真正争辩的是更适合他的偏好的权利,但为什么要改变崇拜的定义以适应他实践基督教的情感需要? 基督教应该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敬拜形式吗?

人道主义问题往往反映情感而非逻辑立场。 这并不会使它们无效。

与无法实践一个人的宗教相比,无法与你的伴侣结婚实际上有更多的实际缺点(依赖的法律问题和近亲权利),其影响几乎完全是情绪化的。 然而,我无法想象有人要求就某些宗教应该允许的原因进行逻辑论证。 崇拜自由被视为一项基本权利,为什么与自己选择的伴侣结婚的自由不再那么根本?

我严重怀疑你所听到的只是对情感的吸引力,除非你的社交生活严重不健康。

婚姻是您,您的伴侣和州之间的合同。

完全合理的是,控制资产的规定,与您的伴侣分手后儿童会发生什么,如何处理税款,谁有合法权利在医院探访您等同性伴侣,因为规则最初是确切地解决了直系同性伴侣和同性恋伴侣成为一个家庭时所发生的情况。

婚姻的法律定义需要改变,因为它是非对称的,需要任意*不包括X类型的人*并且是不切实际的。

首先建立婚姻的原因自然导致其扩展到任何存在其必要性的情况下的伙伴关系。

这合理吗? 因为如果你认为这是情绪而不是逻辑,问题不在于你一直听到的争论。

如果一个人合法结婚,那么在一个人去世后,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不是所有国家,一个人的遗产都会转移给一个人的配偶,而没有遗嘱的遗嘱就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事情。 社会保障福利将自动转移给剩余的配偶。

有了遗嘱希望将遗产通过的遗嘱,无论是否已婚,一方可以将遗产留给另一方,但社会保障金不会转给剩余的伴侣。

我不认为同性婚姻迫使宗教承认或认可它们,也不认为有着深刻宗教观点的人要么尊重或接受民事联盟。 但它所做的是在那些可能共同生活,或者至少是生命,共同生活,或者彼此之间存在深刻联系的人之间传达某些合法权利。

另一个领域是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 只允许家人入住。 两个伙伴之间是否存在异性恋或同性恋关系,当一个人在ICU中时,期望他们希望能够看到并与他们的伴侣交谈并不是不现实的。

婚姻的法律定义是一种法律上的区别,而不是一种宗教的,即imho,应当如此,向两个选择成为生活伴侣的人传达某些权利。 当宗教人士试图根据其宗教内涵来界定关系时,问题就出现了。 两个异性恋者在没有婚姻利益的情况下,两个同性恋者同居的罪行真的不再是罪吗? 你是在告诉我上帝或上帝区分罪恶还是不平等地权衡它们? 让没有罪的人……等……

你有这种扭曲和向后扭曲。 让我们来看看吧。

“为什么人们没有提供合理和合理的理由支持同性婚姻?”

你打开了一个举证责任逻辑谬误。 同性婚姻的反对者支持他们声称同性婚姻应该被禁止。 LGBT人群不应该为LGBT人群在法律下享有平等待遇的原因辩护。

婚姻平等的反对者有机会在Obergefell v.Hodges的美国最高法院之前提出政府禁止同性婚姻的逻辑和理性理由。 他们失败了。

“我所听到的只是对情感的吸引力。”

这只能意味着你正在倾听同性婚姻的反对者。 最高法院基于戏剧表决,婚姻平等并未占上风。

“有人能提供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说明为什么需要改变婚姻的法律定义?”

不,这正是同性婚姻的对手失败的原因。 在Obergefell诉Hodges案之前美国有31个州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禁止法律承认同性同盟。 这是因为现有的婚姻法律定义一直允许同性婚姻。

因为当时的澳大利亚自由党总理约翰霍华德在2004年搞砸了婚姻的法律定义,以排除同性伴侣,利用他在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多数来推动立法剥夺我们的LGBTI公民的平等权利。

如果约翰霍华德在2004年没有改变婚姻的法律定义,我们现在就不会再需要改变它了! 如果你想检查,它在维基百科上。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rriage_Act_1961_(澳大利亚)#Marriage_Amendment_Act_2004
2004年5月27日,即英国提出2004年“民事伴侣法”约两个月后,当时的联邦检察长菲利普·拉多克提出了“2004年婚姻修正法案”,[9]将婚姻定义纳入1961年“婚姻法”并确保同性婚姻在澳大利亚不被承认为婚姻,包括根据允许此类婚姻的另一国法律进行的婚姻。[10] [11] 2004年6月,该法案通过众议院通过。 2004年8月12日,参议院以38票对6票通过了修正案。

这并不是约翰霍华德立法中唯一需要逆转的一部分。

GLBT人员支付与您相同的税金,因此他们应该得到与他们的关系相同的法律承认。他们应该得到与其他夫妻相同的福利,因为他们支持国家和其他人一样多。 国家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剥夺任何东西。 这是为什么纳税公民在婚姻中应享有平等权利的非情感解释。

这与妇女赢得投票权时的情况类似。 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投票只被视为男性的特权。 然后,妇女宣称自己的权利和投票的定义需要改变。

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婚姻被认为是异性恋者的特权,然后GLBT人宣称他们的权利和婚姻的定义需要改变。

因此,在没有任何含泪的情感诉求的情况下,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赋予了GLBT纳税人他们应得的权利,这取决于他们作为纳税公民的地位,他们为社会作出的贡献与你一样多。

为什么人们没有提供合理的理性支持同性婚姻? 我所听到的只是对情感的吸引力。 有人能提供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说明为什么需要改变婚姻的法律定义?

但这正是最高法院在打击DOMA时所考虑的问题:为什么通过法律来规定出于联邦目的的合法婚姻只能在女人和男人之间进行? 国会通过DOMA和克林顿总统签署成为法律的理由和理性是什么? 如果各州希望将法律承认扩大到寻求在其管辖范围内结婚的同性伴侣,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承认在其他州或国家合法获得的婚姻,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由于判例法是基于先例,一些不公正的法律可以持续到正确的法律案件打击它们为止。 这正是DOMA所发生的事情:两个联邦上诉法院认定DOMA是违宪的,最高法院同意它“挑选出一个有权获得承认和保护的国家认可的一类人,以增强自己的自由。” 结果是同性伴侣,如混血种族夫妇,一直有结婚的基本权利; 最高法院只是承认了打击一项试图否认它的法律的基本权利。

因为“婚姻”已经获得了超过1,250项特殊法律权利和其他人无法获得的权利(从养老金福利,继承法,税收,雇主福利,到控制医疗状况和葬礼的能力),绝对没有律师也没有上诉法官认为,问题可以在没有一百个新法律和宪法修正案的情况下得到解决,即使是经常被诅咒,“然后消除所有人的婚姻”,这是不可取的,也不可追溯,没有成千上万,如果没有数以百万计的法律诉讼。

首先,你的问题是告诉我你认为“改变婚姻的法律定义”没有合理的理由允许我嫁给我爱的女人。

我是一个二年级的人? 一个非真实的人? 我不应该得到与你相同的权利,因为我的爱人是同性别的?

你还想让我对此作出回应,但感慨? 你觉得这感觉很好吗? 不仅仅是你,而是每个人一遍又一遍地问同样的问题,他们每个人都强调我不值得同样的待遇仅仅是因为我心爱的女人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非重要事实?

其次,你的前提是错误的。 没有合理的理由将婚姻的法律定义仅限于异性伴侣。 没有理性的理由。

一直都是这样 – 不是理性的理由。 如果这是一个争论,女性将不被允许投票,人们仍然可以拥有奴隶,父亲仍然可以将女儿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婚姻是一种宗教制度 – 不是理性的理由。 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在制度化宗教之前很久就有过婚姻。 此外,美国不是基于宗教,因此无论宗教人士想做什么或不想做什么,这都不应成为政府的衡量标准,因为我们将教会和国家分开。

同性恋是icky – 不是一个理性的原因。

同性恋是不自然的 – 不是一个理性的原因。 事实并非如此,为了上帝的缘故,有些蚂蚁是同性恋,所以它怎么能不自然呢? 但更重要的是:计算机也不自然,我也不认为你有一个允许使用计算机的问题。 如果计算机不自然但没关系,同性恋可能是不自然的(事实并非如此)并且没问题。

我从未听过反对同性婚姻的理性理由(因为并非所有同性婚姻的人都是同性恋,其中很多都是双性恋)。

好的,我将尝试简化这个以使其易于理解。

  1. 全人类处于基本平等的状态,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权利和待遇。
  2. 允许异性恋者与他们所爱的人结婚。
  3. 平等的同性恋者必须被授予与其他人一样的权利。

我希望这不是太多的逻辑来处理。 我知道这一定很难。

现在,你能否向我展示纯粹的逻辑推理,因为它只是基于性取向从一部分人口中扣留一项基本权利?

实际上,那些希望禁止提出理性辩护的人有责任。 最高法院在Obergefell v.Hodges中阅读了许多法庭之友简报 缺乏的是禁止同性婚姻的任何合理理由。 如果有的话,你会在那些简报中或在不同意见中听到它。 可以说最好的是“我们之前从未有过同性婚姻”,这几乎没有达到“理性”的水平。

我们需要允许同性婚姻的原因是因为这是对“宪法”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条款所保障的权利的不公正削减。 在对Obergefell v.Hodges的决定中说得很清楚(并且理性) 也许你应该重新阅读这个决定。

我不明白为什么政府与婚姻有任何关系,为什么婚姻不仅仅是任何成年人可能同意的民事协议,在分居时规定继承条款和授权书以及财产分割。 对后代的保护可能属于政府的职权范围,但除此之外……

直到最近,仍然只在少数几个国家,法律只是强制执行当地习俗,这对我来说并不像善治。 既然我们已经认定这是不公平的(通过支持同性恋婚姻),为什么不让老大哥完全拒绝呢? 我们是否必须不断增加新的例外,为多元婚姻以及谁知道还有什么? 同意的成年人想知道。

我认为这是因为偏见和恐惧不一定是理性的。 如果同性婚姻合法,为什么不改变呢? 如果同性伴侣拥有婚姻许可证,说明这个男人和这个男人或这个女人和这个女人,那对任何人都绝对没有害处。 如果他们结婚说并打印出来。 任何人都没有伤害或不便。

因为没有合理的理由仅仅因为参与者的性别而对待同一民事合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就是为什么它在美国已经合法了。

很奇怪……我认为最常见的是在这件事情上对情绪有吸引力的人是反对同性婚姻的人。

特别是一种情绪。

“Eeeew,GR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