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天主教会的罪吗?

根据天主教会的说法,没有“同性恋”这样的事情……因此,通过扩展,称自己是一种谎言,尽管你可能真的相信。

教会的教义是,同性恋行为是一种罪恶,就像所有其他形式的性不道德行为一样。 它还认为,同性恋行为比仅仅是单身,无关,同意的成年人之间的异性恋奸淫更为邪恶/更大的罪恶。 然而,同性恋欲望,尤其是排他性欲望,被认为是“一种无序的思想”的产物。 它认为“同性恋取向”本质上是邪恶的,虽然它本身并不是罪。 与之合作,放纵或鼓励它,包括通过纯粹的幻想,是一种罪恶。

以下是Catechism教授该主题的摘要:

同性恋和罪恶:天主教教学的总结

A.基本道德原则

1.在自然婚姻关系之外的所有性行为都是生命的,本质上是邪恶的,并且总是客观的致命罪。
所有不自然的性行为本质上都是邪恶的,总是客观的致命罪。
3.同性别人之间的所有性行为本质上都是邪恶的,并且总是客观的致命罪。
罪是涉及智力(知识)和意志(选择)的行为。 取向本身不是行为或罪恶。
同性恋取向本身就是邪恶的,但本身并不是罪。
6.由于同性恋取向本质上是邪恶的,所以任何和所有行为,无论是否有性,人们故意选择向同性恋取向移动,合作,强化或采取行动,本身就是一种罪恶,或者是静脉或凡人。
7.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儿女。 即使他或她具有本质上邪恶的性取向,也没有人本质上是邪恶的。
8.所有人本身都应得到公正和仁慈的待遇。
9.促进和传播同性恋是冒犯上帝的,对家庭,教会和整个社会都是极为有害的。
10.社会有权利和义务制定法律,阻止对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的罪行。

B.异端的想法

有许多与此主题相关的错误想法。 然而,以下观点不仅是错误的,而且也明显违背了信仰的基本教义而不是异端。

1.关于婚外性行为并不总是客观严重不道德的说法。

这种说法与整个历史上教会的不断教导相矛盾。 基督和使徒们不仅通过他们的言语,而且通过他们生活的榜样,清楚地教导说婚外的任何和所有性行为都是对上帝的严重罪。 反对天主教信仰的异端认为,婚外性行为并不总是客观严重不道德。

2.声称婚外同性性行为并不比婚外性行为更糟糕。

圣经谴责淫乱(婚外性行为),并谴责同性恋行为; 两者都是对上帝的严重罪过。 然而,圣经也区分了这两种严重的性罪行。 在申命记22:28-29中,一个未婚男子与未婚女子一起犯罪并受到惩罚,但惩罚不及死亡。 另一方面,如果任何一个人与另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那么惩罚就是死亡,这个行为本身就被圣经所称为憎恶,这是圣经中最强烈的谴责词:

[利未记]
{18:22}你不得与男性发生性行为,而不是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因为这是令人憎恶的…….
{18:29}每一个犯下这些可憎之人的人都要从他民中灭亡。

由于同样的罪,上帝摧毁了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整个城镇。 但是许多异教徒的城镇,其中淫乱是普遍和普遍的,上帝没有摧毁。

[创世纪]
{13:13}但所多玛的人是非常邪恶的,他们在主面前是罪人……
{19:5}他们就叫罗得,就对他说:“夜间进入你们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到这里,以便我们认识他们。”……
{19:24}因此,主在所多玛和蛾摩拉的降雨和火焰中,从主降下来,从天而降。

同性恋的罪行比婚外的异性性行为更严重,因为前者的行为既是婚外性行为,也是同性别人之间的性行为。 后一种行为不那么冒犯,因为在婚姻之外有自然异性性行为的男人和女人可能会在某个时间点结婚,然后任何类似的后续行为都是道德的。 但是,同性恋行为是如此彻底的混乱和不自然,以至于没有任何情况可以使他们成为道德的。

同性恋行为是不自然的,不会对生活开放,也不属于婚姻,而是属于同性别的人。 为了道德,性关系必须是自然的,对生活和婚姻以及男人和女人之间开放。 同性恋行为违背了上帝在自然法和神圣启示录以及人性本质中所存在的所有这些道德要求。 因此,与婚外的异性恋行为相比,同性恋行为更加严重紊乱,更加罪恶。 无序越大,罪恶就越大。 行为违反的道德原则越多,行为就越有罪。

对天主教信仰的异端认为,婚外同性恋行为不比婚外异性恋行为更有罪。

3.声称同性恋取向本身并不是道德上的罪恶,或者说更糟糕的是,它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好像它在某种程度上是好的。

圣经教导说,在从恩典到罪恶的堕落之前,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并且所有上帝创造的事物,包括亚当和夏娃,都是好的。 圣经也不仅谴责同性恋行为,而且谴责取向本身:

[哥林多前书6]
{6:9}难道你不知道不公正的人不能拥有上帝的国度吗? 不要误入歧途:既不是淫乱者,也不是那些服偶像的人,也不是奸夫,
{6:10}也不是女人,也不是那些与男性,小偷,贪婪,醉酒的人,以及那些说邪恶的人,也不是那些贪婪的人一起睡觉的男性,都拥有上帝的国度。

现在,“与男性一起睡觉的男性”(masculorum concubitores)的表达指的是同性恋行为的同性恋者。 虽然这节经文只提到男性,但可以肯定女性同性恋行为也受到谴责,因为女性同性恋与男性同性恋具有相同的道德秩序矛盾。 前者没有被提及,因为这节经文只引用了一些可以从中得出其他例子的例子; 它并不是所有可能致命罪的详尽清单。 此外,在罗马书1:26-27中,圣经谴责男女同性恋。

虽然这份清单并不是人类中发现的邪恶的综合清单,但它仍然包括“女性化”(molles)一词,它不是指同性恋行为本身,而是指同性恋取向。 当然,如果一个行为是邪恶的,那么这种行为的倾向就不会是好的。 圣经谴责邪恶和邪恶倾向。 因此,相信同性恋取向本身是好的,或者被上帝批准或祝福是异端的,因为同性恋取向本质上是针对本质上邪恶且总是严重不道德的行为。 圣经清楚地谴责了取向(molles)和行为(masculorum concubitores)。

现在确实,同性恋取向,如果不是意志,本身并不是一种罪恶,但它仍然是异端,声称它不是一种严重的道德紊乱,或者它不恰当地被称为一种邪恶。

4.声称同性恋关系是一种真正的婚姻,无论是自然还是圣礼。

这种主张是异端的,因为它与自然法和神圣的启示相矛盾。 对于耶稣自己,引用自然界揭示的自然法和神圣计划,说:

[马修]
{19:4}他对他们说:“难道你没有读过从一开始就造男人的男人和女人吗?” 他说:
{19:5}“因此,一个人必须与父母分开,他必紧紧抓住他的妻子,这两个人将成为一体。
{19:6}所以,现在他们不是两个,而是一个肉体。 因此,上帝联合在一起,不让任何人分开。“

现在有两种类型的婚姻:基于男人和女人彼此创造的自然婚姻,以及在Cana婚礼开始的婚姻圣事。 在那里,耶稣将自然婚姻的水变成了婚姻圣礼的葡萄酒。 但是,婚姻圣礼仍然包含了自然婚姻中所有善良和神圣的东西。 自然婚姻的基础是亚当和夏娃的创造,男人和女人,作为两个成为一体的人。 婚姻的圣礼是建立在自然婚姻和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救恩和成圣而牺牲的基础上的。 因此,自然婚姻和婚姻圣事都不能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彼此忠诚,爱和肉体联合。

5.声称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不能改变为异性恋倾向。

这种主张是异端的,因为它必然依赖于本身异端的前提。

a)它否认了上帝恩典的有效性,好像上帝无力将一个愿意的人从罪恶的取向转变为上帝所预定的自然取向。 事实上,即使是最不可救药的罪人,上帝的恩典也能创造奇迹。

b)它代表同性恋取向,好像它本身就是好的,或者好像它等同于异性恋取向,所以这种改变没有任何好处。 但是,同性恋取向本质上是针对一种内在的道德邪恶,这种道德邪恶始终是对上帝的严重罪行,因此它根本不等同于男人和女人对彼此的自然倾向,这是由上帝设计的,而不是必然有罪。

c)它代表了同性恋的取向,好像它是上帝所接受的,因此个人不会有任何改变的道德义务。 但是上帝从不赞成罪,也不赞成任何对罪的推动,人类总是有义务改变远离罪恶的方式,远离任何倾向于致死的罪。

6.声称同性恋取向是一种自然状态。

这种主张是异端的,因为它否认了同性恋倾向的内在道德紊乱,并且因为它否认同性恋取向是个人和社会的罪恶的结果。 事实上,上帝创造了所有真正自然的东西。 同性恋取向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因此它不能成为上帝创造的自然的一部分。 上帝决不会创造任何本质上邪恶的东西。 因此,与天主教信仰相反,声称同性恋取向仅仅是自然或遗传或“正常”人类心理发展的结果,就好像罪不是作为本质上不道德的事物的一部分所涉及的。

关于是否可能存在一些轻微的遗传影响使某些人更容易陷入这种可悲状态的问题是信徒之间的一些争议。 然而,这不是一个异端的想法,只要一个人没有声称这些可能的遗传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是确定的,就好像自由将与上帝的恩典合作对这些因素无效。

7.声称有一些同性恋成员是正常和健康社会的一部分。

整个社会和全人类都在上帝和他的教会的权威之下。 将社会视为与上帝和信仰完全分离是异端的。 任何社会都没有权利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对自己进行自我命令,也不包括作为社会秩序的公认部分本质上是邪恶的社会。 由于即使同性恋取向本身也是邪恶的,因此宣称它是一种合法的生活方式选择或健康社会的合法组成部分与天主教信仰背道而驰。 任何社会都无权接受或鼓励邪恶。

8.声称同性恋者在教会中拥有合法的地位,作为宗教,或教区,教区或教会的权威,教学或领导职位。

出于多种原因,这种主张是异端的。 首先,没有人有权获得任命; 即使是一个虔诚,贞洁,神圣,异性恋的男人也没有这样的权利。 其次,这一主张含蓄地断言异端的观点认为同性恋取向对人类无害,本身并不是道德上的邪恶,这种取向的例子对信徒无害。 即使是一个同性恋倾向的独身者或纯洁的人,也会因为这种取向的坏例子而伤害教会,好像它本身并不是邪恶的。 第三,信徒有权崇拜上帝,但他们没有权利担任权威,教导或领导职位。 第四,信徒自己有权拥有祭司,宗教和平信徒的领袖,他们是没有瑕疵的羔羊,他们像基督一样代表基督。 但同性恋取向本身不符合上帝的意志和计划,也不符合基督的榜样。

“……教会有权拒绝为那些行为违反教学的人服务。这种服务似乎容忍一种不道德的生活方式,甚至可能是丑闻之际。”
(USCCB,部门与同性恋倾向的人,2006年11月14日,第17页)

因此,教会可以而且应该否认所有同性恋者(甚至那些声称贞洁的人)在教会内的所有权威,领导和教学职位,包括执事,牧师和主教的角色。

C.问题和答案

1.如果某人有性行为关系,或与同性别的人约会,那么他们是否有道德观念?

不,真正的友谊是允许的。 然而,即使没有性行为,约会相同性别的人或参与约会型同性关系也是有罪的,因为它促进并与同性恋取向合作,这本身就是邪恶的。 当一个人明知地选择向同性恋取向,合作,强化或行动时,即使没有性行为,这种选择也是有罪的。 此外,每个人都有义务避免在致命罪恶的场合附近。 这种活动很可能在两个人中,每个人内部都有如此严重的道德紊乱,导致性活动和致命的罪。

2.对于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来说,与其他同性恋者交往是否具有道德性?

每个人都有义务避免他们可能被诱惑犯罪的情况,或者可能强化罪恶倾向或行为的情况。 对于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基督徒来说,以任何广泛或频繁的方式与一群同性恋者进行社交,即使该群体具有基督教观点,也是不明智的。 如果一个人知道这种社会化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罪行,那么即使社会化本身不是罪,这个人也有道德义务避免这种社会化。

3.对于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天主教徒来说,为了追求这样的职业而感到被召唤到祭司或宗教生活中,这是否具有道德性?

不它不是。 对于圣经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如何统治自己的房子,他将如何照顾上帝的教会?” (提前3:5)。 任何不知道如何以自己的思想和欲望统治自己人性的房子的男人或女人,都不适合统治教会,也不适合在一个特殊的地方被任命或奉献的灵魂之中在教堂内。

圣经也说:

“它应该是一只没有瑕疵的羊羔[agnus absque macula],一个一岁的男性。” (出埃及记12:5)。

“但是,你也应该这样做,这样他们就可以在祭司职位上献给我了:从牛群中取出一头小牛,以及两只完美无瑕的公羊……”。 (出埃及记29:1)。

“……他要在见证会幕门口献上一位完美无瑕的男性[masmaulum immaculatum],让自己取悦主。” (利未记1:2-3)。

“如果它是羊群中的一种产品,一只绵羊或山羊的大屠杀,他将提供一个没有瑕疵的男性[masculum absque macula]。” (利未记1:10)。

“如果他的奉献将是和平祭品的牺牲,并且他愿意从牛中提供,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他将提供那些在主的眼中完美无瑕的人[immaculata offeret coram Domino]。” (利未记3:1)。

“他选择了没有瑕疵的牧师[sacerdotes sine macula],他的意志坚持上帝的律法。” (1 Maccabees 4:42)。

在过去,经历过有限程度的同性吸引,并且虔诚而贞洁地处理它,现在完全没有这种吸引力的人,可以寻求圣职或献身于宗教生活。 但那些屈服于同性恋行为的客观致命罪的人,即使他们后来悔改和改革,也不适合任命圣职或宗教生活。 因为他们不是没有瑕疵的羔羊,适合奉献给上帝。

4.参与同性恋行为的人使用安全套是否道德?

所有同性恋行为(即同性别人之间的性行为)本质上都是邪恶的,并且总是客观的致命罪。 使用避孕套不会增加额外的罪行,也不会使行为更有罪,因为同性恋行为本身就不会对生活开放;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安全套不是避孕药。 然而,使用避孕套并不会使这种行为像性行为一样罪恶; 所有这些行为本身都是邪恶的,总是客观的致命罪。

但是,如果使用安全套的原因是其中一个性伴侣患有可传染的,无法治愈的致命疾病,例如艾滋病,则情况就不同了。 因为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医疗事实,即避孕套在预防怀孕方面并非100%有效(当用于自然性关系时)。 由于疾病的传播是由导致怀孕的相同流体引起的,因此也不能说安全套在预防疾病传播方面100%有效。 因此,对于可传染,无法治愈和致命的疾病,任何患有或可能患有此类疾病的人都有道德义务不将疾病传播给他人。 因此,任何患有或可能患有此类疾病的人,即使使用避孕套,也会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关系而犯下额外的致命罪,因为该人正在将另一个人的生命置于致命的危险之中。 选择从事可能传播可传染,无法治愈和致命的疾病(如艾滋病)的性行为是一种额外的致命罪,使用安全套并不会带走这种罪。

5.对于天主教徒和其他人来说,促进使用避孕套以减少疾病传播的可能性(所谓的“安全性行为”)是否道德?

不,这不是,原因有几个。 首先,促进避孕套促进避孕。 在自然的异性恋性行为中,避孕套的使用增加了额外的道德紊乱,因此又增加了一种罪恶:故意将性行为与受孕的可能性联系起来。

第二,促进安全套促进使用安全套的性行为,这些行为可以传播疾病; 这包括自然和非自然的性行为。 “安全性行为”一词用词不当。 虽然任何带避孕套的个人性行为都比不带避孕套的同一行为更不可能传播疾病,但促进“安全性行为”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性行为,从而导致相同或甚至更大的疾病总体可能性传播与没有安全套的性行为减少相比。 最终的结果是,即使没有宣称减少疾病传播的好处,也会促进性犯罪。

第三,避孕套的使用与婚外性行为,未成年人的性行为以及不自然的性行为密切相关。 通过推广安全套,人们会提出一系列不符合基督教义的思想。 因为基督通过他的教会教导,唯一的道德性行为是对生活开放的自然婚姻。 通过推广安全套,人们促进性行为从开放到生活,婚姻和自然交往的分离。

第四,做善事可能导致邪恶从来都不是道德的。 即使有人相信(违背理由)促进安全套可以减少疾病的传播,但这种促销仍然本质上促进了本质上邪恶的性行为,而这些行为总是客观地严重不道德。 为了达到减少疾病传播的好处,人们不能做促进这种行为的邪恶。

6.同性恋倾向的原因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有争议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然而,与天主教信仰相反,声称同性恋取向主要或仅仅是生物学,遗传学或“正常”人类心理发展的结果,就好像罪不是作为某种事物的根本原因所涉及的那样。本身就是邪恶的。 虽然有些人声称在某种程度上涉及遗传,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本质上邪恶的取向不能完全由遗传预先确定,因此上帝创造的本性会使某些人无法避免对上帝憎恶的东西。 因为上帝永远不能说是创造了邪恶的东西,也没有让任何人处于一个他们无法避免致命罪的国家。 如果存在遗传因素,那么这些因素必须是相对较小的影响,这些影响能够通过自由意志和恩典完全克服,而且绝不是决定性的。 否则就是否认自由意志的恩赐和上帝恩典的有效性。

与天主教信仰相反,它声称这是一种合法的生活方式选择,就好像它是一个正常和健康的社会的一部分,让一些成员是同性恋者。 同性恋取向本身就是邪恶的,所有同性恋行为总是在客观上严重不道德。 因此,行为和方向都不能被个人故意和明知地选择,而不会严重地对上帝犯罪。 任何社会推动这种取向,或者决定将这种取向视为正常和健康,实际上它是异常的,不健康的和本质上的邪恶,也是一种罪恶。

从天主教的角度来看,同性恋取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罪。 当一个人犯下许多性罪行,在心灵和心灵中,也许在身体中犯下这些罪行时,这些罪行会对人类造成的伤害达到这样的程度,即他们的性行为会因自己的罪恶而变得扭曲甚至致残。 结果,这样一个人产生了对上帝是邪恶和可憎的思想和欲望,但这似乎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因为这些来自内部)。

[罗马书]
{1:21}虽然他们认识上帝,却没有荣耀上帝,也没有感谢。 相反,他们的思想变得虚弱,他们愚蠢的心被遮盖了。
{1:22}因为在宣称自己是明智的时候,他们变得愚蠢了。
{1:23}他们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换成了腐朽之人,飞行物,四足动物和蛇的形像。
{1:24}出于这个原因,上帝把他们交给了自己内心的欲望,因为他们彼此之间的侮辱折磨了他们自己的身体。
{1:25}他们用谎言交换了上帝的真理。 他们崇拜和服务于这个生物,而不是创造者,他永远都是有福的。 阿门。
{1:26}因此,上帝将他们交给了可耻的激情。 例如,他们的女性已经将身体的自然使用交换为违背自然的用途。
{1:27}同样地,男性也放弃了对女性的自然使用,彼此的欲望也在燃烧:男性与男性一起做可耻的事情,并在自己内部获得必然由他们的错误引起的补偿。

上述段落清楚地表明,同性恋至少部分地和显着地由个人罪恶引起,特别是拒绝或无视真正崇拜上帝的罪。 这段经文明确谴责同性恋行为严重不道德,同性恋取向违背上帝的意志和计划。 因为这些人拒绝了至少通过创造而被人知道的上帝,他们的思想被削弱了(不能辨别是非),他们的心变得模糊不清(不太愿意寻求好的东西或接受真实的东西)。 因此,所造成的罪行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罪的。 个人罪是同性恋最根本的原因。

导致同性恋的个人罪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有些人在从事同性恋行为之前可能会参与其他许多性罪行。 有些人可能犯下其他严重的罪行(性行为除外),最终导致他们放弃道德,或者无法辨别出同性恋行为是严重不道德的。 有时导致同性恋倾向的致命罪主要是内心的,在心灵和心灵中。 但任何一系列严重的罪都会损害人性,使个体不再能够从自己内部辨别自然,不再能够从错误中辨别出错。 在犯下许多客观致命的罪之后,有些人因自己的罪而受到损害,以至于他们形成同性恋倾向,但其他人因自己的罪而受到损害,虽然他们自己可能不会变成同性恋,但他们支持并鼓励他人同性恋。因为他们再也无法辨别是非,是善恶。

同性恋取向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是由个人的罪行造成的; 因此,它也与个人圣洁不相容。 没有同性恋圣徒。 许多圣徒都为教会所知,其中许多人的生活都非常详细。 过去的圣徒留下了许多描述他们思想和生活的着作。 最近的圣徒留下了亲朋好友和天才教徒,他们亲自认识他们并且还活着。 但是,没有一个已知的圣人具有同性恋倾向的案例。

同性恋取向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他人的罪。 有些人受到同龄人的影响而从事他们原本不会考虑的行为。 对于与上帝没有强烈祈祷关系的人来说,社会影响往往更重要。 与年轻人或老年人相比,青少年和年轻人往往更受同龄人的影响。 在某些群体中,有一种强烈的同性恋亚文化,有些人可能会成为牺牲品。

有时,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性取向有重大影响。 一个被同性别人士反复性虐待的孩子可能会形成同性恋倾向。 但是,这不是滥用的确定性结果。 大多数受虐待者都会形成正常的异性恋倾向。 性虐待只是一个因素。 个人有自由意志,通过信仰和祷告,他们可以尽可能多地获得上帝的恩典,以避免各种罪恶和各种邪恶。

第三个重要原因是社会的罪恶。 西方社会把同性恋看作是正常的,甚至是值得称道的,任何对同性恋的批评都被视为偏见和仇恨。 在一些国家,目前,反对同性恋的邪恶是一种刑事犯罪。 媒体节目促进同性恋,好像它是好的而不是邪恶的,有用的而不是有害的,正常的而不是异常的,并且好像它是健康生活或健康社会的正常部分。 一些媒体节目呈现女性同性恋,好像它应该被异性恋男性视为性感。 更一般地说,许多媒体节目将性行为视为没有道德限制或指导方针,促进婚前性行为,避孕,堕胎,未成年人的性行为,不自然的性行为,与一个以上的人发生的性行为等等。 接下来是什么? 似乎没有限制。 结果,许多人,如果他们没有坚定的信仰和坚强的祈祷生活,最终会从新闻和娱乐节目中学习他们对性的道德价值观,并从现代的各个方面的许多性信息中明确地和隐含地学习。世俗社会。 因此,有些人陷入同性恋,因为他们从社会和媒体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性的错误教义。 他们变得无法辨别善恶和虚假。 这是盲人将盲人带入坑中的情况。

可能导致同性恋倾向的三个更大的影响是:(1)个人的个人罪,(2)知道个人的其他人的罪,以及(3)一般罪恶的世俗社会的影响。 遗传因素不能说是这种取向的决定因素,也不能成为主要原因,因为个人拥有自由意志,因为上帝的恩典总是可以避免违背上帝旨意的事物,因为同性恋取向本身就是相反的符合上帝的旨意(因此不能成为上帝创造的自然的一部分)。 原罪本身并不能说是同性恋取向的原因。 虽然我们都有原罪,但它并没有使我们倾向于任何特定类型的罪,而只是针对罪。 有原罪的人通常不会形成同性恋倾向。

至于可能与同性恋取向相关的较小影响,忠实的天主教徒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取决于现有的科学证据),这些影响包括(1)遗传影响,(2)生物影响,(3)发育(心理) /社会)影响。 遗传影响肯定不是确定性的。 没有特定的基因或一组基因使人类必然或不可逆转地朝向这种本质上邪恶的致死罪。 这样的主张与教会的教导相矛盾,即我们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罪负责,而上帝并没有以我们无法避免客观致命罪的方式创造我们。 生物影响可能包括怀孕期间母亲的荷尔蒙水平,母亲或儿童的调解副作用,食品,食品添加剂,现代社会中最终进入人体的化学品等等(参见性发展部分)关于这些要点的更多信息。)同样,这些影响,如果它们完全影响取向,则不是确定性的,原因与遗传影响不能确定性相同。 发育影响包括对成长中的儿童的心理和社会影响。 也许一些已知影响儿童个人心理发展的因素也可能对入学有影响。 这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但不能认为这些因素会夺走自由意志,或者压倒上帝的恩典,实际上是让个人别无选择,只能认真地犯罪。 上帝的普罗维登斯和恩典并没有被遗传,生物,心理或社会对人类的影响解除武装。

遗传和生物影响(如果有的话)存在,因为人类处于堕落状态(由于原罪)。 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是这样的微小影响也不符合上帝对任何人的意愿或计划。

7.同性恋倾向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状态吗?

虽然心理学和精神病学领域一般不是基于宗教信仰的教义,但如果这种观念与天主教教义相悖或不相容,天主教徒就不能在任何知识或研究领域内坚持任何观念。 现在,与天主教信仰相反,声称同性恋取向是由上帝创造的人的正常或自然部分。 从天主教的角度来看,关于什么是正常的想法必须考虑到上帝对人的计划。 绝不能说同性恋行为,甚至单纯的取向都与上帝的计划一致。 上帝不能将本质上是邪恶的东西,这些东西也不能成为上帝所创造的人性的自然组成部分。 因此,同性恋取向不恰当地称为正常,也不是“在正常范围内”。

然而,天主教对心理学和精神病学领域的理解必须包括对罪与精神疾病之间差异的理解。 由于同性恋取向通常是罪的结果,因此不恰当地称为心理或精神疾病。 但是,由于它不正常,它可以被视为一种异常的心理状态,通常是罪的结果。

8.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是否有可能改变并成为异性恋者。

借着上帝的恩典,任何人都有可能悔改并背离任何罪恶。 对于那些愿意与这种恩典合作的人来说,上帝的恩典总是可以得到。 上帝永远在寻求我们的改变。 由于同性恋行为本质上是邪恶的,并且总是客观地严重不道德,所有这些行为都违背了上帝的旨意。 但上帝总是向犯下这些罪的人提供悔改和悔改的恩典。

关于那些有同性恋倾向,但没有性活跃的人,即使是取向本身也是对上帝的憎恶,因为它固有地针对本质上邪恶的行为。 对某人保持这样一种针对致命罪的状态,绝不是上帝的旨意。 因此,上帝也总是向那些有这种罪恶取向的人提供他的恩典,将他们改造成在各方面都像基督一样的人,即使在他的人性中,基督在各方面都是完美的,包括在心灵和心灵上的完美贞洁。 否则就是要与圣经相矛盾,圣经称我们要像基督一样喜欢上帝。

这些人难以从同性恋倾向转变为异性恋倾向吗? 跟随基督和拒绝罪恶的道路可能很困难,但这既不是不可能也不是可能的。 从基督时代到今天,在很多不同的情况下,无论遇到什么障碍,很多人都遵循圣洁的道路。

有关此问题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文章:
http://www.catholicplanet.com/ar…

9.同性恋取向本身是罪吗?

不,但这是犯罪的结果。 罪是涉及意志和智慧的行为; 犯罪必须故意选择道德错误。 取向不是行为,因此它本身不是罪。 然而,一个人可能会通过一系列人的罪而发展同性恋倾向,通常是性罪。 如果取向是个人罪的结果,那就是罪魁祸首。 此外,有些人故意选择向同性恋的方向前进; 所有这些选择都是有罪的。

“如果同性恋倾向或倾向不受个人自由意志的影响,那么这种倾向在道德上是不可能的。虽然如果一个人自愿接受同性恋诱惑或选择对他们采取行动,那么一个人在道德上是有罪的,拥有这种倾向并不是一种罪恶……只是拥有这种倾向并不构成罪恶,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它们超出了一个人的控制范围。“
(USCCB,同性恋倾向者,2006年11月14日,第5-6页)

有些人可能会因为他人的罪而发展同性恋倾向,因此他们自己的罪责是有限的。 但是没有人在没有客观严重的罪的情况下发展同性恋取向,因为上帝并没有将圣洁的人带入大罪中。

10.歧视同性恋者是不公平的吗?

有时它是不公正的,有时则是公正的。 并非所有歧视都是不道德或非法的。 雇主正确地区分有资格获得工作的雇员和不合格的雇员。 天主教教区正确区分那些相信和实践天主教信仰的人,以及那些不相信或实践信仰的人,特别是在分配权威,领导或教学角色时。 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不具备在​​教会中担任权威,领导或教学角色的资格,因为他们的导向本身就偏离了上帝对人类的计划。

所有人都有一定的基本人权,即使他们严重违法或严重犯罪,也不应剥夺他们的权利。 人们不能公正地歧视任何人被剥夺基本人权,包括人道和尊重待遇。 人类有权获得食物,住所,医药,工作,旅行和许多其他权利。 在基本的人类需要,权利和尊严的情况下,人们不能歧视同性恋者,即使是那些不悔改并积极犯下严重罪行的人。

事实上,教会积极主张并促进每个人的内在尊严。 作为人类,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具有与所有人相同的基本权利,包括享有尊严待遇的权利。 尽管如此,“性取向”并不构成与种族,种族背景等相媲美的非歧视品质。“ [CDF,关于不歧视同性恋者的一些考虑因素(1992年7月23日),没有。 因此,例如,限制婚姻与女性和男性结合的关系并非不公正。 反对给予同性恋伴侣的福利并不是不公正的,因为在正义中,这些福利应仅属于婚姻。
(USCCB,同性恋倾向者,2006年11月14日,第15页)

此外,教会公正地区分适合任命的人和不适合戒职的人。 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不适合受戒或宗教生活,因为他们不是没有瑕疵的羔羊。 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也不适合在教会中担任权威,领导和教学的职位,以免他们以生活为榜样引导他人犯罪,或者以免他们的任命给他们的定位和随后的行为留下印象从它不是一个道德邪恶。

因此,对同性恋者的某些歧视是道德的,而其他歧视则是不道德的。

一般社会应该在多大程度上限制同性恋者的立场,这是信徒之间的一些争议。 一般而言,类似的考虑适用于一般适用于教会的社会,因为整个世界属于上帝。 世俗社会喜欢将宗教视为社会的一小部分,但实际上社会只是上帝创造的一小部分。 因此,同性恋者,尤其是那些积极犯罪并且不悔改的人,可能不适合某些工作或社会角色。 至于应该拒绝哪些工作或角色,这是忠实信徒之间的一些争议。

11.同性恋者是否应该获得服兵役?

不,军人服务不适合所有人和任何人。 那些被接受服兵役的人应该被要求达到某些标准,并且应该适合可能给予他们的任务。 积极的兵役往往要求男人在困难的情况下,与其他男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近距离工作。 承认同性恋者服兵役是对必须与他们一起服务的异性恋军人的不公正,因为它使他们受到同性成员的不受欢迎的关注。 这种情况对于被接纳服务的同性恋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它可能诱使他们走向严重的罪恶。 此外,允许同性恋者服兵役具有将同性恋取向视为正常或可接受的效果,例如教导一种虚假和有害的想法。 由于同性恋取向本质上是一种严重的道德紊乱,它应该取消男性在军队服役的资格。 最后,每个国家都应该努力拥有代表最高道德价值观的军人。 承认具有严重道德紊乱的内在倾向的人是对其他军人高尚服务的耻辱。

妇女不应该被允许服兵役。 本主题将在另一节中讨论。

12.允许同性恋伴侣结婚吗?

不可以。同性别的人不能享受婚姻圣事。 甚至教会既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改变婚姻圣礼,以致可以给予同性伴侣,或者除了一个男人以外的任何人作为丈夫和一个女人作为妻子。 所有这些同性婚姻都必然是无效的,无论谁批准了这些婚姻,即使是被任命的执事,牧师或主教试图管理婚姻圣事。 这个神圣的圣礼本质上与第一个男人亚当和第一个女人夏娃的创造有关。 没有人能够将这个圣礼应用于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外。

关于人类法律规定的婚姻,同性婚姻及其近乎相当的合法婚姻(例如所谓的民事结合)违背了上帝对公正有序社会的意愿。 社会可以而且应该向所有公民,甚至外国游客授予个人权利,但这可以在不破坏婚姻制度的情况下实现。 自然法告诉我们,任何人类家庭,以及人类的家庭,都是由一个男人作为丈夫和一个女人作为妻子的结合而生育孩子。 所有损害或破坏人类家庭的行为都违背了上帝的意愿,包括:婚前性行为,滥交,通奸,避孕,堕胎,不必要的离婚,家庭虐待和同性婚姻。 任何将上帝创造和预期的自然人类家庭重组为符合世俗社会荒谬和罪恶观念的东西的企图,都会对社会成员,特别是儿童有害。 因为孩子们从一个与上帝计划相协调的家庭中受益最多。 从一个与上帝计划背道而驰的家庭中受害最大的是孩子。

“教会认识到’婚姻只存在于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他们通过相互个人的礼物,适当和专属于自己,倾向于他们的人的交流。这样,他们相互完善,以便合作与上帝在新生命的生育和成长中。 [CDF,关于向同性恋者之间的工会提供法律承认的建议的考虑因素,第2号]因此,教会不支持所谓的同性婚姻或其任何外表,包括表现出一种外表的民事结合教会部长们可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这种方式祝福这些工会或以任何方式宣传这些工会。“
(USCCB,部门与同性恋倾向的人,2006年11月14日,第20-21页)

13.是否允许同性恋伴侣领养孩子?

不会。同性恋伴侣不具备养父母的资格。

首先,任何养父母应具备的资格之一是良好的道德价值观。 如果一对夫妇从事同性恋行为,那么他们就不适合抚养孩子,因为他们缺乏对是非的基本理解,而且因为这些行为严重不道德,违背了自然法。

其次,孩子不会在真空中成长; 以他们周围的成年人为榜样,他们以微妙而不那么微妙的方式受到深刻的影响。 当他们周围的成年人生活方式与人类的基本价值观和真理直接相悖时,对这些儿童所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 一个孩子通过父亲和母亲的例子了解男女之间的正确关系。 例如,如果父母之间存在虐待关系,那么孩子对人际关系的理解就会受到严重损害。 更重要的是,当一个孩子的父母是同性恋伴侣时,那个孩子的严重道德紊乱的日常例子深深地损害了这个孩子。

第三,儿童在真正的婚姻中受益极大地受益,而在同性伴侣领养的情况下,这种真正的婚姻完全不存在。 即使是不完美的婚姻,也可以通过教导儿童了解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基本物品,从而使儿童受益。 缺乏这个例子必然严重损害任何儿童的正常和健康的精神,智力,情感和心理发展。

“……教会不支持同性伴侣收养孩子,因为同性恋联盟违背了神圣的计划。”
(USCCB,部门与同性恋倾向的人,2006年11月14日,第20-21页)

14.是否允许同性恋伴侣生孩子?

没有。同性恋伴侣生育孩子的方法通常是客观的致死罪。 这些方法包括体外受精,人工授精和自然婚姻关系之外的性行为。 所有这些方法都是有罪的,违背了教会和自然法的道德教导。

此外,上述与收养儿童相同的理由也适用于自然后代。 同性恋伴侣不适合成为父母,无论孩子是否被收养,或者是这对夫妇中的一个成员的自然后代。

D.明确的天主教教学

1.同性别人之间的所有性行为总是客观严重不道德。
2.同性恋取向本身虽然不是罪,但客观,认真,本质上是无序的。
3.两个性别相同的人试图结婚从来不是一个有效的婚姻圣礼,也不是真正的自然婚姻。
4.两个同性别的人通过儿童或通过不道德的方式抚养子女,这违背了上帝的意愿和计划。
5.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不适合任命圣职或宗教生活,也不适合教会中的权威,教学和领导职位。
6.促进所谓的“安全性行为”和促进使用避孕套违背了理性,自然法和上帝的意志。
7.根据各种因素,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各种人有不同程度的罪责,但没有一个同性恋倾向的人对该国完全没有罪,因为我们都是罪人。
8.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有道德义务试图改变,以便尽可能地使自己符合上帝的旨意和计划,以及耶稣明确提出的人生模式。基督和圣母玛利亚。
9.同性恋行为更加严重紊乱,因此比婚外的异性恋行为更有罪。
10.同性恋取向既不自然也不好,它肯定与上帝的旨意和计划背道而驰。
11.所有人都必须受到尊重,因为他们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
12.任何个人或团体,一般社会都不应鼓励犯罪行为。

好吧,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和答案,原因很简单,“同性恋”对不同的人来说意味着不同的东西。

有些人受到同性吸引力的折磨(相对于异性的吸引力 – 上帝灌输给人类的物种繁殖的基线)。 这种同性吸引力是原罪的结果。 换句话说,在上帝创造人的最初阶段,第一个男人和他的配偶犯了罪,失去了原罪。 因此,他们没有原始的正义传递给他们的后代 – 从那时起出生的我们每个人都没有它。 我们天生就有着贪婪和智力受损。

每个人的意志都是硬连线选择好。 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必须欺骗我们的遗嘱,并将它作为一种善恶呈现给它。 任何罪都会发生这种情况。 请注意,同性吸引力本身并不是罪。 用天主教神学的话说(不是今天世俗社会中常用的词的含义)是一种邪恶。 教会中的邪恶意味着应该存在的好处缺失。 因此,邪恶并不是一件好事,恰恰相反,缺乏应该存在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其他性吸引力。

现在,通常情况下,至少我看到它使用的方式,“同性恋”这个词通常被同性吸引力的人用来指代他们的同性吸引力,而且他们接受这个正常并且正在采取行动的事实它。

该句的最后两部分是教会遇到问题的地方。 每个人都有一个受损的智力 – 在某种程度上 – 我们都骗自己,吃最后的eclair,喝太多,或对某人大喊大叫。 这些东西都不好,它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邪恶的。 但是我们想到,就在今晚,再喝一杯酒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 我昨晚成功驾车回家,没有发生意外。 我知道我超重25磅,但是再多一个eclair不会产生任何真正的差异,等等。

因此,同性吸引力不是罪。 (教会避免使用像同性恋或异性恋这样的词语,因为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人体,看到性别是为了彼此而不是为了他们自己;并且上帝已经教了这个数千年,因此人类被创造为面向其他性别,并重现。)

然而,传统婚姻之外的任何性行为以及生育和加强丈夫与妻子之间的爱的目的本身就是邪恶和罪恶。 教会已经教了几千年,在此之前,上帝通过犹太人教了几千年。

因此,当你问“同性恋”是否是天主教会的罪时,我的回答是:

  1. 拥有同性吸引力并不是罪。
  2. 天主教会定义为罪(不是全部)的大多数事情都是因为他们打破了自然法 – 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从上帝赐予的自然理性中解脱出来,而不需要教会或上帝的特别启示。 因此,这种罪行正在破坏自然法,并不仅仅是天主教会的罪,而且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罪,无论他们是否是基督徒。
  3. 对同性吸引力的行为总是一种罪过。

现在,请记住,在说这话时,教会指出每个人都有混乱的欲望,圣洁的本质就是否认自己,每天背起你的十字架跟随基督。 无序的欲望无关紧要,采取行动就是罪恶进入的地方。

因此,教会要求你和其他任何人一样:神圣,因为神是圣洁的。 要做到这一点涉及克己,而整个“同性恋”议程与基督教正好相反,因为它的目的是说“我的愿望”,“我的冲动”等等,胜过上帝的要求,因此它否定了基础的基础。基督教。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您当然可以在我的留言板上发帖。 我建议您与Courage International的Courage人联系。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与男人做得非常好。 他们可以比我更好地解释教会教学,他们也可以为你提供如何在面对这些愿望时过上良好的基督徒生活的指导。

祝你好运,与上帝同行,你在祈祷。

教会教导的一件事就是人不是同性恋。 人们可能被吸引(完全或非专属)同性别的人,但这不是将他们定义为一个人,而是他们所经历的事情。 我认为这非常重要,因为被同性别的人吸引并不是你唯一重要的东西 – 你是一个人,所以你有许多方面,天赋,才能,喜欢,不喜欢,特点等等

话虽如此,被同性别的人吸引并不是罪。 然而,在追求同性别的人之后,就像对一个异性恋者的渴望一样。 与同性别的人进行任何性接触也是因为这是对贞操的罪。 我会建议这篇文章:同性恋,天主教和做好 – 天主教青年的LifeTeen.com,这是一个有趣的洞察教会对年轻人的观点经历同性吸引的人的要求,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阅读。

绝对不! 你谁你是谁,如果你碰巧是同性恋,那就不像你选择了它。

另一方面,你所做的事完全在你的掌控之中,并且取决于你选择做什么符合天主教教义,你所做的事可能是一种罪。

这是许多人遗憾得不到的重要区别。 有感觉 ,有行动,我们只对行动负责。 感情不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控制的感觉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我们可以控制的行为。

所以,如果你问天主教会是否可以成为同性恋,那绝对是。 如果你被同性或两性的成员所吸引,那就这样吧。 天主教会像你一样接受你。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被允许与同性的人发生性关系 – 这属于行动,而不是感情。

一句话:你应该控制自己的感受,但是你应该控制自己的行为。 (顺便说一下,这是所有天主教徒的规则 – 直,同性恋,顺,反,你的名字,等等)

同性恋是一种罪,这符合圣经。 但这是我的观点:

每个人都想要犯罪。 并且有各种各样的罪恶被诱惑。 同性恋欲望只是其中之一。 对于一些人来说,这是他们的主要弱点,就像酗酒,偷窃和通奸对其他人一样。 你是完全正常的。 每个人都有罪。 但正是上帝关心,就像他关心通过离婚而犯罪的人。

我不知道如何帮助你克服生活中的这种诱惑的细节,但我确信与教会中的某个人或家人谈论你的挑战会有很大的帮助。 我不想听起来像一个自助大师,但老实说,当你面对困难时,与你信任的人交谈非常有帮助。 或甚至祈祷它!

这里有一些必要的区别:

[同性恋吸引力]在天主教会中是一种罪吗?
没有。像所有对罪的诱惑一样,婚外的性吸引力(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本身并不是有罪的。

[同性恋行为]是天主教会的罪吗?
是。 同性恋行为,因为在基督徒婚姻之外发生的性行为,根据定义是有罪的。 他们还将性行为用于与性交的生殖结束不一致的问题,避孕行为也是如此。

[倡导积极的同性恋生活方式]是天主教会的罪吗?
是。 教会没有权力改变关于性行为道德的圣经(新约和旧约)的教导,并且游说教会这样做是有罪的。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试图活出他们对贞节的信仰,使用另一个词来表达他们的性吸引力,以避免给较弱的弟兄们带来丑闻。

根据天主教会的说法,同性恋不是罪。 它只是在做有罪的同性恋事情。

所以答案是否定的,只要你实际上不是同性恋。

基本上,是的,不是,不是,但大部分都是。

这些类型的天主教论据证明了破碎的推理是我不再是天主教徒的一些原因。

不。 但是练习它是另一回事。 但别担心。 甚至异性性行为在婚外做完也被视为罪。 唯一的事情是,即使天堂降临,天主教会也不会允许同性婚姻。

同性恋不是罪。 对你的同性恋行事就是罪,因为这违背了我们的主所教导的。 希望这可以帮助。 如果你想谈论它给我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