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认为企业拒绝为同性恋伴侣提供服务应该是合法的,那么社区中的所有企业是否合法拒绝为同性恋伴侣提供服务? 为什么?

自由主义者能够将政府与社会分开; 自由主义的方法侧重于政府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而不管社会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

因此,我们可能会同意,社区中的所有企业都不应该联合起来拒绝为同性恋伴侣(或任何其他群体)提供服务。 但是,自由主义者会反对政府强制作为补救措施。 社会有其他非暴力补救措施,不涉及政府强制。

与此问题相反的是,如果法律要求个人或团体做某事 (例如向同性恋夫妇提供服务以防止他们的宗教信仰),政府是否有权力和责任强迫他们? 如果是这样,怎么样? 同样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一组业务和单一业务。

政府强制绝对违背自由主义理想。

我不是这个问题的目标受众,因为我不相信同性恋伴侣应该被拒绝向其他公众提供适用的服务*。 但我确实认为这个问题切入了论证的核心,如果允许一个相对微不足道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区分,那么它就可以用来对抗任何群体的楔形策略。 如果歧视性群体能够控制供应链中的所有渠道或任何阻塞点,那么对于重要的服务,他们可以有效地驱动他们不喜欢的人。 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不是一件好事。

*企业不应该被迫提供它通常不提供的服务,许多所谓的可比较的假设情景属于这一类,例如。 “犹太熟食店应该被迫让我做一个培根三明治吗?”

让我们直截了当。 我并不“认为拒绝为同性恋夫妇提供服务对于企业来说应该是合法的” – 我“认为对于一个POF(信仰的人)来说拒绝任何( 根本 )拒绝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应该是合法的看作是对他们信仰的嘲弄“

因为如果你不被允许拒绝参与对你的信仰的嘲弄,并且如果你不被允许考虑任何与某个事件的关联作为对你的信仰的嘲弄……那么你就不能真正自由地行使你的信仰。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一个很大的非推论。

我认为政府限制宗教应该是非法的,除非它能证明它具有有效的,令人信服的目的(例如,民权法案定义的实际公共住宿,其中面包店和摄影师以及几乎所有的婚礼类型供应商都是并且它证明它正在使用限制性最小的手段(哦等等,我们已经有了这个法则。但人们不喜欢它,因为这意味着那些专门为那些拒绝的供应商寻找的报复性夫妇,将不再能够对他们进行刑事处罚)。

我认为政府应该限制它可以限制的范围,因为它每次都总是出错。

开始收紧自由运动的定义就是走上完全禁止公共运动的道路。

在自由市场上,企业应该是免费的。 这意味着你可以否认你想要的任何人,包括黑人,女人,交叉修饰者,女人,男人或其他什么! 如果你被自由冒犯,请访问Katz博士!

无论是企业是为公众服务,还是为所有公众服务,或者他们不是。 如果他们不愿意这样做,他们就不应该利用公开提供的服务。 他们是私人俱乐部。

如果我们把业务作为表达偏见和偏见的平台,我们就不再是美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