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性恋,双性恋等人来说,这是遗传吗? 或者他们选择那样?

我们不太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人成为特定的性取向。 话虽如此,我希望你帮我一个忙。 为我想象一下。

想象一下,选择一天,你会喜欢女孩(从编辑日志,我可以看到你是一个女孩,我假设你是直的)。 忘掉你喜欢的一切。 腹肌,肌肉,茬,静脉,等等,你不再喜欢它们了。 我希望你为我选择。 相反,你会喜欢女孩。 长发,胸部,柔软的皮肤,小手,摇摆的战利品……现在你会被吸引。 你会想要约会,亲吻,并最终沉睡。

它有用吗?

现在我们将想象别的东西。 我们会想象你已经做出了这样的选择,而你现在就喜欢女孩,随之而来的都是它。 在某些国家,你可能会被杀,因为你决定喜欢女孩。 在一些国家,你不能和你喜欢的女孩结婚,只是一个男孩(你已经选择不再喜欢了,还记得吗?)。 在一些国家,你可能会因为你选择喜欢女孩而被剥夺了工作。 在某些国家,您可能会遭到殴打。 你可以被强奸(因为有些人确信这就是让你改变主意所需的一切)。 您可以被家人遗弃。 你可以放逐你的宗教信仰。

这听起来像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吗?

这听起来像是任何人都会选择的吗?

我们不知道每个性取向的原因,但它不是一个选择。

这个问题没有实际意义,至少在美国是这样。 每个人都选择他们将遵循的宗教信仰,他们有权这样做。每个人都选择在哪里,他们有权这样做。你看,如果它不影响他人,那不是他们的事业为什么或者如果这个人是同性恋双性恋或其他什么……这是他们的特权。 🙂
这就是我来自哪里。 当然,这并不适用于所有地方,我认为这很难过,因为我看不出它与任何不是同性恋双性恋者等有什么关系,或者为什么在某些地方有针对它的法律……我我个人认为这不是很现代,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