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性恋是我们所接受的性取向,那么我们不应该为恋童癖做同样的事吗?

首先,许多人回答说“是的,我们应该拥抱,但不,它也应该是非法的”

言语很重要。 我们不应该仅仅为了拥抱而“拥抱”任何东西。

所以你的思维方式存在核心问题。

科学决定什么对社会有益,然后我们根据科学做出社会决策。

我们不会跳过科学步骤,只做出社会决定!

科学家测量和定义。 这是一个科学问题。

我们在70年代之前将同性恋视为一种疾病,因为我们没有按照当今的标准进行科学研究(这是基于最小数据/知识的非常不正确的理论)。

其次,基于科学论证,我看不到恋童癖的进化益处,而通过亲属选择存在同性恋。 强奸一个甚至无法生育或同意的孩子的成年人有什么好处?

基于青少年生育能力的灰色区域显然存在一些,但在同意年龄的现行法律中适当处理,由心理成熟的科学知识,基于年龄的接近程度具有轻微和合理的余地(例如,即使在同意年龄为16岁的情况下,基于年龄的关系也很可能会忽视与18yo的自愿性行为。

此外,亲属选择论证对恋童癖也不一致。 它对儿童具有破坏性,对自己或亲属或部落没有任何好处。 那个孩子可以在以后的生活中转向吸毒或自杀,他/她的基因可能对进化有益。

因此,我认为这是一种应由专业人士处理的心理障碍。 不应该劝阻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寻求帮助。 显然应该鼓励。

有人指出这是一种性欲,而不是性行为,这显然是正确的。

例如吸引力:

  • 非人类物体
  • 自己或一个人的伴侣的痛苦或羞辱
  • 孩子
  • 未经同意的人

这些在进化上并不有益。 甚至不像一个罕见的利他主义资源投入策略,如同性恋与亲属选择。

所以他们需要治疗,特别是当他们导致虐待儿童时,就像恋童癖一样。

我确信心理学家可以提供更准确的答案。

恋童癖 – 维基百科

这是一种错误的等价。 人们经常这样做,并且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 恋童癖行为的第一个提交者是直接父亲猥亵女儿。 既然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那么我们应该禁止直父吗?

看到。 它不像那样工作。

同性恋是在同意的成年人之间。 恋童癖是一个心智发达的成年人和孩子之间的一种不平衡的关系。 那是个问题。 孩子们不能喝酒,在战争中战斗,并且大多数情况下运营商用汽车是有原因的。

现在,有些孩子快速成熟吗? 是。 但是,我们在社会中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完美的,它只是为了对那些风险最大的人造成最小的伤害。 儿童在统计学上处于最大风险之中。 他们是无知的,不明智的,没有经验的。 他们很容易受到剥削。 因此,我们制定了一条规则,即“没有成年人可能与孩子发生性关系”。

当我15岁的时候,我和一个两岁的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我没有感到被虐待,我觉得他很不确定他是不是恋童癖者(我不是一个完整的成年人,但不是一个孩子)。 但即使这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积极的记忆,它可能已经非常非常糟糕。 仅仅因为像我这样的一些孩子最终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健康的情况。

我们保护社会中最脆弱的人。 两个同意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确实存在风险,但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他们是成年人。 我们已经决定,尽管当然 – 可能会有一些孩子可能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并且表现良好,但是风险是方式,对滥用而言太高,我们会阻止它。

可能有一段时间我们有技术来找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在此之前,这些规则存在是有充分理由的。 但试图将同性恋与恋童癖联系起来已经在Quora上被问了十几次,而且很容易。 同样地,你不妨问一下,种族间婚姻的接受是否会导致兽交,或者是否接受女性的权利会导致女性射杀丈夫。 他们没有联系。

核心问题是伤害。

当成年人通过武力或操纵对儿童施加性行为而产生“同意”的错觉时,儿童就会受到伤害。 必须尽一切努力保护儿童免受伤害。 因此,即使恋童癖是遗传(并且是)恋童癖,或者相反,成年人对儿童施加的所有性行为必须绝对是非法的。

还有其他宗教禁令和指令或规则对儿童造成伤害,因此是非法的; 儿童造成伤害的“纪律”被认为是侮辱性的,是违法的。 在美国有宗教只需要祈祷就可以“治疗”甚至严重的疾病和伤害。 当相信这些宗教的父母拒绝为他们生病或受伤的孩子提供医疗服务时,父母会被忽视,他们的孩子将被免除照顾,以便国家能够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 国家正在履行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迫切义务,即使这样做确实侵犯了孩子父母的宗教自由。

还有其他性倾向是不允许的,因为它们会造成伤害。 性虐待狂,人兽交,恋尸癖,窥淫癖,强奸,男性主义,表现主义都会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伤害,必须予以禁止。

成年同性恋者与其他成年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不会造成伤害。 因此,同意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不能与国家有任何关系。 宗教信仰认为同性恋关系会造成伤害,但它们当然是错误的。 他们要么被混淆,要么故意将“罪恶”与造成伤害的实际罪行混为一谈。 “罪”是一种宗教结构,有时(并非总是)包括也是有害犯罪的行为或行为。 谋杀被认为是一种“罪”,就像亵渎一样。 一个享受教会/国家分离的国家只能立法禁止造成伤害的罪行,而不是像纯粹宗教禁令的同性恋和亵渎罪一样的“罪”。 谋杀是一种“罪”,也是一种造成伤害的罪行,因此是非法的。

HARM是个问题。 “同意”问题只会使那些故意忽视或不知道儿童的认知局限性的人感到困惑,这些孩子容易被成年人操纵或“修饰”。 通过声称孩子“同意”进行性活动来捍卫自己的性行为和剥削儿童的成年人应该被告知,儿童不再能够同意性行为,而不能驾驶汽车或成为士兵。 孩子们,如果有自己的能力去判断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伤害,他们的行为会跑到繁忙的街道上,吃垃圾食品,整天看电视而不是上学,玩枪械,吃老鼠毒药,当他们变老的时候他们“尝试”危险药物,滥用酒精,戒烟,杀人,打败别人或破坏财产“乐趣”……有一个无穷无尽的破坏性和自毁行为清单,那些年纪太小的人不能拥有除非成人禁止和监督,否则充分利用他们的前额叶皮层(儿童和青少年)。 性行为只是成人行为中的一种,从驾驶,饮酒,参加军队和拥有枪支,法律禁止儿童参与。

恋童癖者认为儿童是性生物是无关紧要的。 孩子们有性行为,因为他们也有能力和欲望从事其他危险的活动……比如玩枪械。 孩子们没有的是能够评估伤害的风险和缓和冲动的能力,或者能够知道他们被他人的自私动机操纵的时间……“从婴儿那里拿糖果”。

在任何情况下,成年人都不得对儿童进行性活动。 永远不会有。

是。

现在抱着你的马,不要跑去评论,而我澄清我的论点。

我认为恋童癖是一种性取向。 我不赞成的是与孩子发生性关系的人。

为什么我不批准这种性行为? 这一切都归结为同意。 在发生性行为之前,所有各方都必须同意。

问题是,儿童无法有效同意,因此任何与儿童发生性关系都被视为强奸。

作为恋童癖者对孩子有性吸引力。 就像一个异性恋者可以抵制强奸异性的冲动一样,恋童癖者可以抵制强奸儿童的冲动。

恋童癖者,就像你和我一样是人类,因此他们可以做出决定。 就像我们接受同性恋一样,我们应该接受恋童癖者,并在我们驱逐成人骚扰和强奸时抛弃猥亵儿童和强奸。

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您可以通过询问:“在所述性行为中是否有任何人受伤?”,或者您可以通过询问:’生物学上是否有问题来吸引生物学,并在较小程度上吸引心理学,您可以诉诸法学原则。能够真正参与性行为? 并且,有问题的人心理成熟到足以同意吗?’

在这三个问题中,对生物学有吸引力的问题是最合理的,实际上是我们判断伤害是否可能作为事实上的案例的基础。 在发达国家,所谓的同意年龄与生物成熟有关,特别是青春期。 青春期线以下或其上的人(通常持续数年,在9至13岁之间,被认为是性生活不足以至于没有任何能力参与性行为,和/或可能遭受在行为中受到身体伤害(如果它们是女性,并且已经足够成熟到怀孕,但是还不够成熟以继续怀孕而不会对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险,那么这些伤害可能是致命的)。结果,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上述年龄同意时间超过这个时期。考虑与这个年龄以下的人发生性关系,特别是如果两者之间的年龄差异很大(青少年与年龄接近青春期但尚未进入青春期的儿童)通过了同意年龄,除了在某种程度上,但不是总体而言),这是一种事实上的 强奸。

在青春期以后,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没有将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定为刑事犯罪(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被认为对其所有行为负责的年龄(从某些国家的18岁到其他国家的21岁不等),尽管有些人这样做例如,如果某一国家的同意年龄为14岁,并且到期年龄为18岁,则如果该行为具有明确的共识并且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强制行为,则在这两个日期之间与某人发生性关系不被视为犯罪行为。即使在这个阶段,也有人会使用心理成熟度问题 。例如,声称有科学证据支持这一概念,即完整的物理(成长),神经学(主要的“重新布线”和大脑的实际增长)大多数性激素,导致非常差的冲动控制和执行功能)和心理成熟(完全意识到反应或充分发展的人格)很可能直到21岁左右才达到。 两个18岁的青少年之间的x不能被视为心理上的问题,成年人之间的性别,比如25岁和未成年人之间的未成年人,比如15岁,可以被认为是有些问题。

一些人使用Pederasty的概念来区分涉及青春期以上的成人和未成年人的性关系,以及成人和同意年龄以下的人之间的性行为大部分时间被称为恋童癖 。 虽然历史上这个概念主要与成熟的男性和青少年男性(见希腊Pederasty )有关,但作为一个定义在心理成熟度和社会权力方面不平衡的关系的概念,它可以扩展到类似的异性恋或女同性恋关系同样。

如上所述, Pederasty未被定罪的原因在于,心理论证虽然听起来很有声,但并不一定导致人们可以提出法理学问题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争辩说没有受害者 。 将一项不一定造成受害者的行为定为犯罪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尽管许多发达国家确实有法律谴责所谓的无被害人犯罪 (吸毒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因此,大多数发达社会不是将其定为犯罪,而是将其视为社会规范品味问题。 如果你是26岁的男性,但你和16岁的女性约会,许多人不会用善良的眼睛看你,在某些情况下,家人可能会介入。

虽然有些人是恋童癖者 ,而其他人更喜欢年龄超过同意年龄的年轻性伴侣,但大多数同性恋者以及双性恋和异性恋者确实更喜欢性伴侣,这些伴侣要么接近他们的年龄,要么至少超过他们的年龄。到期。 因此,比较两个同意成年人之间的性关系,这些成年人在身体上,性别上和心理上已经足够成熟,可以做出自己的决定,并且导致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成年人和青春期之间的孩子之间的性行为充其量是不诚实的。在最坏的情况下,恶意企图将同性恋等同于强奸。

Paedophilic行为的问题不在于它是否基于“天生的特征”,而在于它涉及一个性未成熟的人,因此无法享受性行为,即使是“同意”事实上,根据其性质,行为本身会导致严重的身心伤害。 因此,就孩子而言,关于成年人的亲属欲望是否天生的问题是无关紧要的。

我会说问题本身是有缺陷的。

首先,它暗示恋童癖类似于性取向 – 它目前仍在辩论和研究中。 有人说它可能是性取向,而长期以来它通常被称为精神疾病。

把它放在一边,让我们说,也许恋童癖可能是性取向。

那么问题就是因为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而恋童癖可能是一种性取向,因此恋童癖应该得到与同性恋相同的待遇是合乎逻辑的。

这种说法的问题在于,异性恋也是一种性取向,所以他们实际上已经形成了矛盾。 基本上,无论如何,你说的是问题,他们说:

“如果[X]是性取向,我们应该对待恋童癖吗?”

其他陈述也许可以提出同样的主张。

好的,足够的分析声明。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在可接受和不可接受之间划清界限。 社会中的某些事物对他人自然是有害的。 恋童癖对他人有害,全面停止。 恋童癖者使用胁迫和欺骗来诱骗儿童,然后对他们进行性侵犯/强奸。 这在物理上和心理上都是有害的。

同性恋对其他人完全无害。 它不会伤害身体(除非你’做’错’)或情绪上的伤害。

你选择的任何性行为,身份,生活方式,你应该能够生活,只要它不伤害他人。

不,这就是原因。

同性恋是在两个同意的个体之间, 而恋童癖则不是。

同性恋与恋童癖的不正当和无知的联系是狭隘的右翼思想的产物。 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右翼宗教保守派生活在社会气候如此以至于同性恋者要么不喜欢在那里生活,或者他们尽力遵守和隐藏真实自我的地区。 他们唯一接触同性恋欲望/倾向的人是在骚扰和恋童癖的情况下。

两个同意的个人之间的同性恋不会伤害或利用任何人。 恋童癖,骚扰和其他问题是一个不同的问题。 如果有的话,这种论点确实表明这些人是多么不合逻辑和面向表面。

说我们应该拥抱X是不合逻辑的, 因为我们拥抱Y.由于X和Y是不同的东西,它们具有不同的品质。 也许我们应该接受他们两个; 也许不吧。

如果我们拥抱巧克力冰淇淋,我们应该拥抱香草冰淇淋吗? 如果我们拥抱狗,我们应该拥抱猫吗? 如果我们拥抱汽车,我们应该拥抱香蕉吗?

确实如果有人声称恋童癖是一种性取向并且他拥抱所有的性取向,那么如果他想要保持一致和理性,他应该接受恋童癖。

但是我认识的大多数人并没有接受所有的性取向,如果以“取向”来表示“从事各种性行为的人”。例如,他们不会接受通过谋杀陌生人而被打开的人。

就个人而言,我对任何有性取向的人都表示同情 ,因为我知道这不是他们的选择。 方向不是行为。 这是一组感受和想法。 我也同情那些知道他们永远不会对自己的感情采取行动而不会造成伤害的人。

我不接受那些以伤害他人的方式行事的人 – 特别是当受害者是孩子时。 我不确定这与同性恋者有什么关系。 同性恋者不会伤害他人。

对我来说,这一切都很简单,也许是因为我是一个功利主义者,这意味着我的道德规范基于限制世界上的痛苦程度,每个人的痛苦都是同等重要的。

如果我们接受恋童癖者 – 我认为这意味着允许他们与孩子发生性关系 – 我们将在世界上增加巨大的痛苦。 受虐待的孩子往往会为生活留下伤痕,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往往也会伤痕累累。

但是,如果我们阻止恋童癖者虐待儿童,我们将使他们(恋童癖者)受苦。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因为我希望世界上的痛苦尽可能少。

但我们不能让他们发生性行为而不让他们发生性关系。 因此,在我们有某种方法来恢复它们之前,我们应该阻止它们并让它们受苦,因为世界上总的痛苦程度将会减少 – 即使仍然会有痛苦。

人们支持同性恋有各种道德立场。 自由主义者和古典自由主义者(不要与美国自由主义者混淆)支持同性恋,因为这是两个同意的成年人所做的无人事务。

从这种道德立场来看,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等也是完全道德的。

从同样的道德立场来看,恋童癖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 根据定义,儿童不是同意的成年人。 一名54岁的叔叔在家里强奸一名5岁女孩显然是不道德的,因为5岁的孩子没有足够的生活经验来表示同意,而且很可能在没有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

12岁的人是否被认为足够年满同意? 14 16或18怎么样?

很难想出一条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生产线。 我不会看到一个19岁的孩子与他16岁的同意女友发生性关系是邪恶的pedobear。 我认为这个人最终入狱或性侵犯登记处是不公平的。

法律需要绘制一些年龄段,我们应该将一个人视为成年人而不是未成年人,同时允许法官也将自己的思想应用于案件。

应该接受恋童癖。

在你投票之前,让我解释一下。 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 这不是与另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那是性的。

恋童癖是一种性取向。 这不是与孩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是猥亵儿童。

这里的不同,性别和儿童猥亵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事情。 一个是好的,一个是可恶​​的。 然而,在某种意义上,性取向是被某种东西吸引的。 恋童癖者对孩子有性吸引力。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一个儿童骚扰者。 把它指向下一个再次问你这个问题的人。 恋童癖没有错。 同性恋并没有错。 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生活没有错。 孩子和成人之间的性行为有问题。

我已经听过这个,还有几次吃了草编的稻草人。 他们都忽略了核心问题。

同意。

未成年人没有心理成熟度来理解同意,因此无法给予同意。 动物不能给予或至少不能表示同意。

请记住,唤醒不是同意。 它是对刺激的自主反应,不是知情同意。

这是一个稻草人的论点,无耻地击中按钮并混淆不相关的问题。

同性恋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遗传性的特征。 还有一些新的证据表明恋童癖也是遗传的。

恋童癖和虐待儿童的遗传易感性

由于禁忌主题领域,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研究领域,根据定义,受试者隐藏这一特征,它也是一个产生强烈情感和极少资金的领域,由于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一个活跃的领域。研究。

恋童癖被定义为对青春期前女性的性吸引力(通常被视为未满13岁),

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已经决定,13岁以下的这个年龄的人不够成熟,不能给予同意(在我看来是正确的),他们的身体性成熟(毕竟是青春期的功能),所以同性恋和恋童癖是不公平,因为一个人描述了两个自愿参与性行为的成年人,而另一个描述的情况是,不仅有一方当事人同意,而且无法给予同意。

另一个问题是,撇开孩子同意的能力,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权力完全由成年人承担,而这种不公平意味着这种情况可能会受到极大的压力和强制。

我们不应该责怪那些感受到这些冲动的人,因为这不是他们所控制的事情,我们应该只责怪那些按照这些冲动行事的人。

如果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可以避免妖魔化恋童癖,那么更多的人会接近心理健康服务寻求帮助,更少的孩子最终会受到伤害。

最初的问题是:

如果同性恋是我们所接受的性取向,那么我们不应该为恋童癖做同样的事吗?

回答:

不是。在同性恋的情况下,这种关系是在两个同意的成年人之间,使其成为合法的。 在恋童癖的情况下,涉及低于同意年龄的人¹,使其成为非法。
____________

¹同意年龄 – 维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g

同意年龄是指一个人被认为在法律上有资格同意性行为的年龄,因此是法律允许另一个人从事性活动的人的最低年龄。 同意法年龄的显着方面是低于最低年龄的人被视为受害者,他们的伴侣被视为罪犯。

是。

我们应该。

没有任何保留,我们应该接受这个方向。 我们也应该拥抱这种方向人。

我们不应该做的是拥抱猥亵儿童。

一旦我们向那些有冲动要做的人宣传,我们就不会轻视他们,因为他们天生就有一些不幸的偏好,他们可以自由地寻求帮助并获得处理这些偏好的帮助

我不认为如果他们只是靠自己来解决它会更好。 也许输了。

感受吸引力并没有错 没有人能说人们出生的方式有问题。 那只是邪恶的。

你疯了吗?

我不是同性恋,但我确实知道他们的行为是同意成年人。

恋童癖正在虐待儿童,可能造成终生伤害和心理创伤。 恋童癖色情是非法的,当然应该是。

你的问题的措辞实际上听起来像你正在将同性恋者与恋童癖者及其非法活动进行比较。 这两种生活方式不应该被认为是相似的。

同性恋和被儿童性吸引都是合法的。 我们不会立法人们的想法。 即使有人想要折磨地球上每个人的死刑,那个人也没有违法。

然而,同性恋行为是合法的,而骚扰儿童则不然。 在许多国家,我们认为可能会增加儿童被骚扰的机会,例如查看儿童色情内容的各种行为。

我们根据行为是否伤害人而制定法律。 所以同性恋是合法的,因为它不伤害任何人。 恋童癖是非法的,因为它伤害了人(儿童)。

并非同性恋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 如果有一天我们认为恋童癖者应被归类为性取向(这似乎不太可能),我们仍然不会让与孩子发生性关系合法化。

有时(但肯定不总是),对各种问题的宗教立场可能涉及到没有真正正确地思考它们。 一些宗教人士可能会觉得,如果我们让男人与男人发生性关系合法化,那么下一步就是让与男孩发生性关系的男人或与动物发生性关系的男人合法化。

但我们并没有根据我们应该越来越多地允许人们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来改变法律。 我们正在根据最小化对他人伤害的想法改变法律。 通常这意味着更多的法律,但有时它意味着我们摆脱了有害的法律。

关于猥亵儿童问题,许多国家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它的普遍程度,以及它造成的伤害程度。 与此同时,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同性恋行为是多么无害,以及对它的法律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这就是为什么前者的法律逐步收紧,而针对后者的法律逐步取消的原因。

我们也越来越认为,如果有人对自己造成伤害(例如,如果一个人决定尽可能多地保护性行为,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同性恋),那么这对所涉及的个人来说都是一个问题,并且不是因为国家干预。这已经转化为一般情况下同意成年人之间关于性的法律的放宽。

这与儿童猥亵形成鲜明对比,儿童猥亵儿童无法确保自己的最佳利益或自卫,通过了解成年人而被引导或强迫进行性行为,并且经常遭受强烈的痛苦。

因为同性恋并不意味着一个或多个参与者失去拒绝的权力。 儿童与成人之间的关系缺乏这种关系。

此外,孩子不太能够处理关系中的情绪压力。 这也不是同性恋的固有特征。

我很难认真对待这个论点。 我会避免逻辑,并对另一个人施加无情,讽刺的乐趣

“伙计,你支持与孩子发生性关系。”

“不,我没有! 我说它和同性恋一样不道德!“

“与孩子发生性关系是错误的。 我很惊讶你不知道其中的区别。“

“那不是我说的话! 我说他们都错了。 如果我们接受另一个,它就像接受另一个一样好。“

“我不相信你知道不同之处。 我可能无法和你一起出去玩。 那只是病了。“

行动愚蠢,让他们解释并享受听他们挖掘自己的洞。

恋童癖者对孩子有性吸引力。 同性恋者被同性恋者所吸引。 这些是生活中的事实,不能被争论,应该被接受。

我看到一部关于一位研究员的英国纪录片得出结论我们应该帮助恋童癖者而不是诋毁他们,结果她被解雇并自我诋毁,因为有太多人立即得出结论,接受它的存在意味着你赞成它,这不是一回事。

我们不必接受与孩子发生性接触的成年人(感情和行为是两回事),但我们也不应该谴责那些承认有这些感受并尽力遵守法律的人。 我们应该帮助他们处理他们无法对自己的感情采取行动的事实。

同性恋关系涉及双方的同意。 恋童癖者不会得到他们“伴侣”的同意,因为他们还不能给予同意,因为他们是儿童或青少年。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