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没有禁止进行童贞测试; 它调节了它。

阿富汗没有禁止进行童贞测试; 它调节了它。

今年2月,阿富汗政府颁布了新的《刑法》,这是自1967年以来的第一次。国际社会赞扬阿富汗政府履行了禁止童贞测试的承诺。 但是,相反,仔细阅读会显示其他情况。

新的《刑法》第640条“对罪犯进行处女检查”,这在阿富汗法律史上尚属首次。 但是,新法允许未经受害者同意或按照法院命令进行处女检查。 那么,第640条实际上发生了什么变化?

不论是否经过阿富汗的同意,阿富汗法院都可以命令对妇女进行检查。 这项新法律既令人困惑又令人恐惧,因为它赋予了法院权力-它应禁止的机构-有权下令对妇女进行检查。

实际上有人想知道,如果法院可以轻易否决同意的目的是什么?

尽管富有同情心的法官可以检查同意是否知情和自愿,但阿富汗实际上没有同意程序。 很少有妇女能够获得适当的法律顾问。 腐败是历史最高水平。 各方都有压力同意,尤其是在逮捕和拘留的情况下。

在第640条颁布之前,童贞检查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文化习俗。 因此,在没有诸如“同意”或“法院命令”之类的法律例外的情况下,我们将能够辩称,处女检查是一种酷刑罪。 确实,政府在2017年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上承认了这一点。

现在有了第640条,妇女将继续遭受酷刑以寻求证据-我们将在法庭上度过漫长的时光,争论“同意”和“法院命令”。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仅在稍后阶段任命。 因此,在我们竞争时,损害已经已经造成。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明确结束这一目标。

我们错过了标记。 《刑法》的目的是惩治侵害妇女的罪行,不允许轻易的例外。 法律应该已经并且确实可能​​已经固有地承认和纠正了这一点。 因此,只要保留第640条,政府就有遭受酷刑的危险。

创建人:Natasha Latiff,Humaira Rasouli
特别感谢他们的贡献:Alana Chloe Esposito和Shannon Raj Sin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