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技术上讲,裸露没有错。 除人类外的所有动物(以及在人类控制下的少数动物)都是裸体的,100%的时间都是裸体动物。
服装虽然在许多气候中都是必要的,但在公共场合已经与性和性发生纠缠在一起,这通常是一种禁忌。 只要“裸体=性”方程继续统治,公共裸体就会出现问题。
通常,这种禁忌是基于宗教原则,但有时,它只是一种社会结构,决定了身体的哪些部分可以暴露于公众视野,哪些不能。
因为我是一个成年人,我知道身体有两种主要形式,男性和女性。 大多数身体属于这两个类别,因此它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尽管它们的细节当然不同。
我不把裸体与性交联系起来 – 除了在裸体伴侣之间发生很多性行为的事实。 仅仅因为没有衣服,看到裸体既不兴奋也不令我厌恶。
然而,这不是我社会的常态。 有法律规定在公共场合裸体的地方。 由于我不急于被投入监狱,我忍受了这些法律。 我也意识到,我的大多数同胞对公众的裸体都有不同的看法,这就是存在这些法律的原因。
法律不一定必须出于合乎逻辑的原因而编写。 许多是基于偏好的,如果多数规则适用于任何事物,则必须考虑并在很大程度上接受大多数人的偏好。
在许多国家,有一些特定的场所,其中一个可能是裸体,没有法律后果。 人们可以自由选择去那些地方。 他们也可以自由选择孩子是否和他们一起去那些地方。 一个例子是裸体或衣服可选的海滩,或自然主义设施。
如果我在这样的地方裸体,我并不担心那里有孩子。 他们的父母已经做出决定,看到裸体对他们没有害处,或者它甚至可能有利于儿童看到身体只是人类的一部分。
事实上,这并不是大多数人认为肯定会限制我在公共场合裸体的地点和时间。 无论我是否认为限制是合理的,我都可以忍受。 作为社会动物,我们必须与他人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