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这取决于。 在一些国家,这可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在美国,将性取向作为选择标准是违法的,因为性取向已在许多州和联邦法律中定义,而SCOTUS裁定则作为受保护的类别(如种族和宗教,例如)。
允许在受保护类别的基础上进行合法区分的测试是否会影响他们执行与其工作相关的任务的能力,这需要非常清楚地证明。 对盈利能力的影响不会受到考验。
假设我是牛肉加工厂的老板。 有效歧视的一个例子就是拒绝雇用一个正在从事印度教徒工作的人,要求他们屠宰奶牛或品尝碎牛肉的味道。 由于他们从宗教的角度反对我们的产品,拒绝雇用他们在同一家公司担任会计职务,这将是非法的。 在第一种情况下,他们的宗教活动会阻止他们执行所需的任务。 在后者中,他们的宗教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在此基础上的歧视将是非法的。
而且,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苹果公司,是公开的同性恋,所以拒绝雇用像他一样的人,因为他的性取向可能会影响利润 – 走向错误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