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类的性行为真的是基于一个范畴,宗教是否有责任让每个人都认为他们需要标记他们的性行为?

不,我不认为宗教是这个的基础。 信息技术更可能是嫌疑人。

我认为互联网,社交媒体,交友网站和色情内容是排序和分类行为(以及其他一切)的趋势的一部分。 当然,这种情况早于印刷报纸的分类广告,但并非如此。 互联网就像一个巨大的分类广告市场。

在Internet上,所有内容都需要进行标记和分类,以适应数据库的插槽并通过搜索进行检索。 标记性行为基本上只是另一个个人资料术语和搜索标签。 在性身份形成过程中与互联网一起成长的年轻人很好奇,并依赖这些标签作为个人发展可能性的暗示。 它们也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菜单,并且可以选择与自身对齐,与之相对应,或者通过某种代表创造性个性的变化来定义自己。

“宗教”不是一个有意识的代理人,所以根本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作为一种文化多年来一直在做的硬标签是那些使这种思维方式永久化的人的责任,无论是在讲道时,还是在非宗教的背景下,例如当父母因为不是他们的孩子而羞辱他们的孩子时预期。

而且我不得不说,现在很容易说“哦!看看那些过去的人有多笨拙!” 但我认为我们与众不同的唯一原因是因为我们生活在前所未有的奢侈时期,我们拥有金融和情感空间来容忍所有这些个人风格和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