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法律权利每个女人都应该知道
印度十大妇女权利
在我们庆祝国际妇女节的时候 ,我们国家的某些部分仍然不相信赋予妇女权力。 女儿,姐妹,妻子,母亲患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 – 精神创伤。 私有化,自由化和全球化已经由政府发起,但在家庭,宗教,政府,就业和教育方面几十年来出现的女性变化惊人,并不是自发发生的。 女人自己也非常刻意地做出了这些改变。
- 谁是最好的女科幻小说作家?
- 先知穆罕默德质疑女性智慧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 在某些社会中,与男性相比,女性是否对社会地位低下负有共同责任?
- 一个穆斯林女人不得不掩饰自己的头部,而男人不会这样做是否公平?
- 与前几代人相比,你是否觉得男人现在不那么“男人味”了? 女性变得不那么“女性化”吗?

赋予妇女权力意味着妇女摆脱社会,经济,政治,种姓和基于性别的歧视的恶毒手段。 这意味着赋予女性选择生活的自由。 赋予女性权力并不意味着“ 神化女性 ”,而是意味着以平等的方式取代父权制。
在这方面,这些是印度妇女的权利
1.“同酬法”(1976年)
“该法案旨在规定向男女工人支付同等报酬,并防止因性别歧视妇女在就业和与之有关的事项或附带事项上的歧视。”

该法案的目的是确保雇主在工资确定,转移,培训和晋升方面不会因性别而受到歧视。 它规定向男女工人,同样的工作或类似性质的工作支付同等报酬,并在就业方面防止对妇女的歧视。
2.“嫁妆禁令法”(1961年)
“该法案规定,给予或取得嫁妆的罚款不适用于与新娘或新郎结婚时提供的礼物,当时没有对它们提出要求。”

嫁妆问题已经成为城镇和村庄中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的严重社会罪恶。 婚姻规则,即种姓内婚制和部族异族婚姻,以及anuloma(一夫多妻制)和pratiloma(一夫一妻制),被错误解释并被滥用于维持嫁妆制度。 这些规则限制了配偶选择的选择,因为婚姻发生在一个人的种姓和一个人的家族之外。
3.“不道德交通(预防)法”(1956年)
“该法案的第一部分规定了卖淫的非法性和对拥有妓院或类似机构或卖淫收入的惩罚,如皮条客的情况。 该法第五部分规定,如果一个人为卖淫目的而采购,诱导或带孩子,那么监禁的刑期至少为七年,但可延长至终身。

任何人在公共场合与儿童卖淫,应处以七年监禁至终身监禁,或者可以延长至十年,最高刑罚为十万卢比。 如果孩子的卖淫是在了解酒店所有者(如酒店)的情况下进行的,则酒店的许可证可能会被取消,同时还会被判处监禁和/或罚款。
4.产妇福利法(1961年)
“该法案保护妇女在产假期间的就业,并使她享有”产假福利“,即全薪工作 – 照顾她的孩子。 该法案适用于雇用10人或以上的所有机构。 该修正案将帮助有组织部门的180万(约)女性劳动力“

每个妇女都有权和她的雇主应支付产假补助金,这是应付给她的数额,按实际缺勤期间的平均日工资率计算。 任何妇女有权享受产假补助的最长期限为12周,无论是在分娩前还是分娩后。 然而,她预计分娩前不能超过六周。
5. “终止妊娠法”(1971年)
“一项法案,规定注册医生终止某些怀孕,以及与之相关或附带的事宜。”
1971年“医疗终止妊娠法”(MTP法案)于1972年4月实施。 1975年再次修订了已实施的规则和条例,以消除批准该地点的耗时程序,并使服务更容易获得。 序言部分非常清楚地表明在某些情况下允许终止妊娠。 允许终止的案件在法案本身中详细阐述。
6.萨提(预防)法案委员会(1987年)
“该法旨在阻止Sati实践或自愿或强迫焚烧或埋葬寡妇,禁止通过任何仪式,参与任何游行,建立金融信托,建立一个寺庙,或纪念或纪念寡妇的任何行动。“

Sati是一个古老的印度教徒,寡妇在她丈夫的葬礼上自焚。 他们认为能够实行讽刺并且女神Sati被社会崇拜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 然而,在拉贾斯坦邦和中央邦的某些地方,这种做法仍然流行。 鉴于这些事件,印度政府于1987年颁布了“萨蒂(预防)法案委员会”。萨蒂在1829年的孟加拉萨蒂条例下首次被禁止。
7.“禁止儿童婚姻法”(2006年)
“该法案将童婚定义为婚姻,其中女孩或男孩未成年,即女孩未满18岁或男孩未满21岁”。

根据该法案,儿童是未完成二十一岁的男性和未完成十八岁的女性。 童婚是任何一方或双方都是孩子的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合同。 在该行为之前或之后发生的童婚可以由结婚时的孩子无效。 但是,在孩子完成第二年的成熟之前,婚姻必须无效。
8.前概念和产前诊断技术(监管和防止滥用)法(1994年)
“颁布该法案的主要目的是禁止在受孕后使用性别选择技术,并防止滥用产前诊断技术进行性别选择性流产。”

该法案禁止医务人员进行或帮助任何人进行性别选择。 所有关于怀孕的医疗设备只能出售给注册的诊所。 除检测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疾病,性连锁遗传疾病,先天性异常,中央监督委员会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异常或疾病外,所有产前诊断技术均被禁用; 只要该行为中所述的儿童存在潜在威胁。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沟通方式透露儿童的性别,不允许任何诊所或个人进行性别决定测试,任何人不得采取行为或性别选择或协助这样做。
9.“工作场所妇女性骚扰(预防和保护)法”(2013年)
“ 一项法案,旨在防止工作场所对妇女的性骚扰,以及预防和纠正性骚扰及与此有关或与之有关的事项的投诉。”

性骚扰是违法的。 某些类型的性骚扰也可能是刑法下的违法行为,应向警方报告,包括猥亵,跟踪,性侵犯和淫秽或威胁通信,如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短信和社交网络上的帖子站点。
10.“印度教继承法”(修正案)(2005年)
“它修订了关于共同财产的规定,让死者的女儿享有与儿子平等的权利,并使他们承担同样的责任和残疾。 该修正案基本上促进了法律制度中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

根据1956年的“印度教继承法”,女性在签署该法案之前或之后获得所有财产的所有权,取消其“有限所有人”身份。 然而,直到2005年修正案才允许女儿与儿子一样平等收到财产。 这总是赋予女性产权。
- 印度社会由几乎所有宗教信仰的人组成。 在每一种宗教中,妇女都有一个特殊的地方,每一种宗教都教导我们尊重和尊严地对待妇女。 但不知何故,社会如此发展,以至于各种各样的针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疾病已成为一种常态。 因此,赋予妇女权力的概念不仅侧重于赋予妇女超越其悲惨处境的力量和技能,而且同时强调必须教育男子关于妇女问题并灌输对妇女的尊重和责任感。等于。 在目前的文章中,我们将尝试描述和理解印度妇女权利的各个方面的概念。
来源Legodes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