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诫

出埃及记20:7a-你不可徒劳地取耶和华你神的名。

在我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我被告知,这条诫命的核心是避免使用上帝的名字作为诅咒之词。 我想向你建议,这是对这诫命真正意义的可怕削减。 这并不是说我相信现代的基督徒应该随心所欲地随意使用主的名字。 一点都不。 只是这笔指控,最初是由游牧的希伯来人所接受的,其涵义比这更深。 那么,我在开车呢?

单词TAKE(希伯来语中的NASA或NASAH)被翻译为提升。 携带; 采取; 。 您会看到,这个词不会让人想到:“哇,当我骂我时,我最好不要使用上帝的名字。”相反,它会触发信使的现实生活图像,甚至可能是古老的“邮件载体”。 在撰写本文时,消息/邀请/声明/等的方式。 是从(家庭到家庭;从村庄到村庄;从王国到王国)透过MESSENGERS寄出的,名字由送给他的房子的首长来命名。 有时候,甚至从字面上看,在他们着手传达信息时,都带有那个人的名字。

那么,这如何影响我们对第三诫的理解? 真的很简单……

想象一下,其中一个使者要去另一个(家庭/村庄/王国)使用自己的MASTER的名称来为自己的个人利益传递消息。 也许没有任何指控时就打起战争。 当“和平”是他们国王的唯一真实愿望时,也许是仇恨,恐惧或复仇的信息。 也许是对金钱或商品的需求。 这可能很快就能解决灾难,而徒劳地以其主人的名字命名的使者是应受惩罚的罪行。

如果您称自己为基督徒,跟随基督的人,信徒…等等。 请注意,无论您身在何处,都必须随身携带耶稣的名字。 您在这个世界上担当了他的形象。 他的形象是谦卑和无条件的之一。 当您因不同意某人的生活方式而拒绝为某人烤蛋糕时,您将HIS NAME视为徒劳。 当您在Facebook上进行政治斗争时,您徒劳地使用了HIS NAME。 当您暗示上帝向特定人群发出野火,飓风,战争或其他任何惩罚措施时,您便以自己的名字为名。 当您做任何超越完美,无条件的爱驱逐一切恐惧的事情时,您将徒劳地使用他的名字。

我知道了。 我们都会犯错。 所有这一切的美丽之处在于,每天早上都有新的HIS GRACE和HIS MERCIES为我们提供错误。 爱掩盖了许多罪过。 但是……我在这里要实话实说……在星巴克,圣诞快乐与节日快乐之间停止争夺杯具,谁在里面,谁在外面。 别再当坏邻居了 停止讨厌敌人并开始爱他们。 耶稣以他的人性向我们展示了如何正确地奉上主的名。 这是通过大量的谦卑和无条件的爱完成的。

在基督的爱中。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