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说那些以性欲为由侵犯他人遗体的人应该以任何可能的方式防止再次犯罪。 如果有人被证明无法控制他们的性冲动,那么也许他们应该有一个选择 – 监狱,他们的性欲可以保持原样(没有孩子在那里受害),或释放阉割和严重监控(永久)。 目标是尽量减少受害者的数量。 目前,化学阉割在许多地方使用,而不是物理阉割。 这是一个开始,但我很确定它不考虑女性罪犯(我怀疑这样的程序会以同样的方式受到影响),并且可能会失败(有办法避免这样的剂量进入身体,例如不服用药片,甚至不将药物放在皮肤下,以防止注射剂通过身体正常传播)。 无论性别如何,都可以进行真正的阉割以完全消除罪犯的生殖功能。 它还可以降低失败的风险,但它可能会给犯罪者带来更严重的健康问题。
这种严厉惩罚的最大问题是,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并不一定会使一个人成为恋童癖者。 拍摄自己照片的未成年人可能会因为制作儿童色情内容而被捕并被起诉。 在错误的时间碰巧年满18岁的少年情人可能因法定强奸而被捕,好像他们强奸了一个小孩一样。 在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前,我们需要修改法律以保护无辜者不被网捕。 我们正在努力减少受害者的数量,而不是增加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