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后期在加拿大看同性恋者的情况如何?

直到1971年,作为一名同性恋者受到法律的惩罚,当时我们现任总理贾斯汀特鲁多的父亲皮埃尔·埃利奥特·特鲁多(Pierre Elliot Trudeau)的自由政府改变了将其合法化的法律。 然而,它并没有严格执行,并且1970年代的男同性恋者并没有经常被监禁。 他们能够公平地过自己的生活,尽管它并不像今天那样被接受。 人们必须小心让雇主知道。 你可能因同性恋而被解雇。 如果有人在你申请工作时怀疑你是同性恋,你绝对可以被剥夺就业机会,这完全合法。如果房东认为你可能是同性恋,他们也可以拒绝你的公寓。

今天在加拿大,男人与男人结婚,女人可能与女人结婚,这在法律的眼中完全合法。 我们的社会现在普遍认为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如果一个15岁的男孩妈妈抓住他亲吻另一个男孩,那将不是一个好景象。 除非那位母亲碰巧特别领先于时代。 说实话,我们的母亲似乎永远不会领先于时代。 大多数母亲会假装没有发生,或者他们会责怪另一个男孩受到不良影响,并禁止你再次见到他。 他们可能做的另一件事是。 送你到当地的牧师或精神科医生让他们解决你。

在20世纪70年代,很少有同性恋者“走出壁橱”。 LBQT人,特别是男性,经常被嘲笑和嘲笑。 其他家庭成员不会承认他们自己的一个是同性恋。 我知道那个时代的许多人如果得知这位朋友是同性恋,他会立即切断与朋友的关系。

在80年代早期,谣言开始传播,我的一个朋友与同学处于女同性恋关系。 谣言不是真的(两者都是异性恋),但两者都被一名教员撇在一边,被告知要保持他们的关系完全不受限制,因为其他人是敌对的,不赞同的等等。

简而言之,同性恋是最简单的没有谈论的东西。

当然,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开放/更进步,所以这完全取决于有关的母亲或朋友。 但可能性是反应是负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