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措辞可能会引发一些沮丧的回应。 你的意思是问LGBT人群是否更多地虐待儿童,或者他们是否更多地受到虐待。
然后你继续要求一个因果关系。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它仍然是一种流行的观念,尤其是宗教观念,即同性恋意味着你更有可能成为性捕食者。 这导致了如此猖獗的同性恋恐惧症,通过淘汰同性恋神职人员和同性恋者,宗教团体认为他们已经摆脱了性掠夺者。 不。 他们肯定没有。 天主教会可能是追逐错误来源的最着名的证据来源。
大多数临床医生/科学家认为人们天生就是同性恋。 因此,没有证据表明童年经历会塑造性取向。
1)这是一个及时的问题,紧接着Josh Duggar的丑闻。 这是一个来自一个家庭和一个妖魔化LGBT人群的组织的男人,Josh Duggar甚至说作为FRC的发言人,同性恋者是“对儿童的危险。”现在已经发现他爱抚了乳房和阴道。至少5个女孩。 当然他是14岁。但我们不知道女孩的年龄。 他的治疗/惩罚:它几乎是由他父亲处理的,他必须为他选择正义。 我怀疑Duggars看到他们的儿子在他们看待LGBT人群的方式。
2)大多数人都知道男性和女性以及男孩和女孩可能会发生性虐待。 男性可以虐待女孩和男孩,女性虐待者有两性的受害者。
恋童癖是对儿童的吸引力。 这并不意味着同性恋。
不受欢迎的少数群体成员往往被定型为对大多数最脆弱的成员构成危险。 例如,中世纪的犹太人被指控在祭祀仪式中谋杀基督徒婴儿。 在被诬告强奸白人女性之后,美国黑人经常被私刑处死。
以类似的方式,同性恋者经常被描绘成对儿童的威胁。 早在1977年,当安妮塔布莱恩特成功地废除禁止反同性恋歧视的戴德县(佛罗里达州)法令时,她将她的组织命名为“拯救我们的孩子”,并警告说“一个特别偏离幻想的[同性恋]老师可能会性骚扰孩子们“(Bryant,1977,p.114)。 [参考书目在不同的网页上]
近年来,反同性恋活动家经常断言同性恋者是儿童骚扰者。 这种说法经常在关于美国童子军的政策中进行辩论,以排除同性恋侦察员和侦察员。 最近,在众议员马克福利于2006年辞去美国众议院议员职务之后,反同性恋活动家及其支持者抓住了丑闻,重振了这只鸭子。
关于天主教会企图掩盖牧师虐待年轻男性的丑闻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事实上,梵蒂冈早期对2002年教会对牧师性虐待掩盖的揭露作出的回应是宣布同性恋者不应该被任命。
公众对刻板印象的信仰
相信同性恋者是儿童骚扰者的神话的美国人数量大幅下降。 在一项1970年的全国性调查中,超过70%的受访者同意“同性恋者作为教师或青年领袖是危险的,因为他们试图让性生活与儿童有关”或者说“同性恋者如果不能得到与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说法。成年伴侣。“1
相比之下,在1999年的全国民意调查中,大多数男同性恋者可能猥亵或虐待儿童的观点仅得到19%的异性恋男性和10%的异性恋女性的认可。 更少的人–9%的男性和6%的女性 – 认为大多数女同性恋者是儿童骚扰者。
与这些调查结果一致,盖洛普民意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允许同性恋者成为小学教师。 例如,2005年这一比例为54%,而1977年为27%。
审查研究
尽管大多数美国人并不认为同性恋者是儿童骚扰者,但这一领域的混乱仍然很普遍。 要了解事实,重要的是要检查科学研究的结果。 然而,当我们评估关于猥亵儿童的研究时,我们的任务因几个问题而变得复杂。
一个问题是该领域的研究都没有从概率样本中获得数据,也就是说,可以假设样本代表所有儿童骚扰者的人口。 相反,大多数研究只针对被定罪的犯罪者或寻求专业帮助的恋童癖者进行。 因此,他们可能无法准确描述从未被捕或未寻求治疗的儿童骚扰者。
术语
第二个问题是该领域使用的术语常常令人困惑,甚至可能产生误导。 我们可以通过定义一些基本术语来开始解决这个问题。
恋童癖和儿童猥亵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甚至由专业人员使用。 恋童癖通常是指成年人心理障碍,其特征是青春期前儿童偏爱性伴侣; 这种偏好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被采取行动。 对于青春期或已进入青春期的儿童,有时使用hebephilia这一术语来描述成人的性吸引力。
恋童癖和恋童癖指的是心理倾向,而儿童骚扰和儿童性虐待则用于描述成年人与未达到法定同意年龄的人之间的实际性接触。 在这种情况下,后者被称为儿童,即使他或她可能是青少年。
虽然这些术语并不总是一致地应用,但区分恋童癖者/ hebephiles和儿童骚扰者/虐待者是有用的。 恋童癖和hebephilia是诊断标签,指的是心理吸引力。 并非所有恋童癖者和hebephiles都会猥亵孩子; 成年人可以被吸引到儿童或青少年,而不会实际与他们发生性接触。
儿童骚扰和儿童性虐待是指行为,并不意味着犯罪者的特定心理构成或动机。 并非所有儿童性虐待事件都是由恋童癖者或hebephiles犯下的; 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有其他动机,并没有表现出对儿童的性吸引力。
因此,并非所有的儿童性虐待都是由恋童癖者(或hebephiles)犯下的,并非所有恋童癖者和hebephiles实际上都是滥用。 因此,仔细使用术语非常重要。
与术语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因为成年男子对男孩的性虐待2通常被称为“同性恋骚扰”。 形容词“同性恋”(或“男性虐待女性时的异性恋”)是指受害者与犯罪者相关的性别。 不幸的是,人们有时会错误地将其解释为指的是行为人的性取向。
作为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召集的一份专家小组在1993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同性恋和异性恋儿童骚扰者之间的区别依赖于男性受害者男性骚扰者在定向上是同性恋的前提。大多数男性猥亵者都没有报告然而,“成年男子的性兴趣”(国家研究委员会,1993年,第143页,引文省略)。
为避免这种混淆,最好将男性对男性的性虐待与男性 – 男性骚扰的更准确标签联系起来。 同样,最好将男性虐待女孩称为男女骚扰。 这些标签更准确,因为它们描述了所涉及的个人的性别,但没有暗示传达关于犯罪者性取向的无根据的假设。
违法者的类型
受害者的性别与犯罪者的性取向之间的区别很重要,因为许多儿童猥亵者并不真正有成人性取向。 他们从未发展过与其他成年人(男性或女性)成熟性关系的能力。 相反,他们的性吸引力集中在儿童 – 男孩,女孩或两性的孩子。
多年来,这一事实已被纳入各种系统,用于分类儿童骚扰者。 例如,Finkelhor和Araji(1986)提出,犯罪者的性吸引力应该被概念化为连续统一体 – 从对一个极端的儿童的独家兴趣,到另一端的成人伴侣的独家利益。
犯罪者的类型通常包括区分那些对儿童作为性伴侣具有持久的主要偏好的人和那些已经建立了适合年龄的关系但在极端压力的特殊情况下与儿童发生性关系的人。 第一类犯罪者 – 那些对儿童具有或多或少的独家利益的犯罪者 – 已被贴上标签。 固定意味着“由于未解决的形成问题导致的心理成熟的暂时或永久性逮捕,这种问题一直存在并构成后续发展阶段的组织”(Groth&Birnbaum,1978,p.176)。 许多临床医生认为固定的罪犯在心理发展的早期阶段“陷入困境”。
相比之下,其他骚扰者被描述为退步。 回归是“在获得更成熟的表达形式之后,原始行为的暂时或永久性表现,无论不成熟的行为是否真的在个体的发展中早期表现出来”(Groth&Birnbaum,1978,p.177)。 经过回归的犯罪者已经形成了成人性取向,但在某些条件下(如极度压力),他们会回到较早的,不太成熟的心理状态,并与儿童发生性接触。
一些儿童骚扰者的类型将固定 – 回归区分分为多个类别,还有一些包括其他类别(例如,Knight,1989)。
对于目前的讨论,重要的一点是许多儿童猥亵者不能被有意义地描述为同性恋者,异性恋者或双性恋者(通常意义上的那些术语),因为他们实际上不能与成年男女发生关系。 他们的性吸引力主要取决于年龄,而不是性别。 这些人 – 通常被认为是固定的 – 被儿童吸引,而不是男人或女人。
使用固定退化的区别,Groth和Birnbaum(1978)研究了175名在马萨诸塞州因性侵犯儿童而被定罪的成年男性。 没有一个男人有完全同性恋的成人性取向。 83人(47%)被归类为“固定的”; 其他70人(40%)被归类为退步成年异性恋者; 其余22人(13%)被归类为退回的成年双性恋者。 在最后一组中,Groth和Birnbaum观察到“在他们的成人关系中,他们偶尔会与男人和女人发生性关系。然而,这种对男人的吸引力绝不会超过他们对女人的偏好……。没有男人主要是对其他成年男性进行性吸引……“(第180页)。
其他方法
其他研究人员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但同样未能找到同性恋和猥亵儿童之间的联系。 Carole Jenny博士及其同事审查了352张医疗图表,代表了在一年期间(1991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在丹佛儿童医院的急诊室或虐待儿童诊所看到的所有受性虐待的儿童)。 骚扰者是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成年人,只有不到1%的成人骚扰者可以被确定 – 在269例中只有2例(Jenny等,1994)。
在研究成人对儿童的性吸引力的另一种方法中,一些加拿大研究人员观察了同性恋和异性恋成年男性如何对不同年龄的男性和女性(儿童,青春期和成熟成年人)的幻灯片做出反应。 首先对所有研究对象进行筛选,以确保他们更喜欢身体成熟的性伴侣。 在向受试者显示的一些幻灯片中,模型穿上衣服; 在其他人中,他或她是裸体的。 幻灯片伴随着录音。 与裸体模型配对的录音描述了模型和主题之间的虚构的性交互。 与穿着模特的照片配对的记录描述了模型参与中性活动(例如,游泳)。 为了测量性唤起,在观察幻灯片并听取录音带的同时监测受试者阴茎体积的变化。 研究人员发现,同性恋男性对男性儿童的反应不会超过异性恋男性对女性的反应(Freund等,1989)。
总之,这些研究中的每一项都未能支持这样的假设:同性恋男性比异性恋男性更可能猥亵儿童或被儿童或青少年性吸引。
主流观点
反映这些和其他研究的结果以及临床经验,在儿童性虐待领域工作的研究人员和专业人士的主流观点是,同性恋和双性恋男性不会对儿童构成任何特殊威胁。 例如,在一篇科学文献综述中,着名权威A. Nicholas Groth博士写道:
同性恋成年人一般是否对儿童有性吸引力,是同性恋成年人猥亵的青春期前儿童比异性恋成年人更容易受到猥亵? 没有理由相信。 迄今为止的研究都表明,同性恋生活方式与猥亵儿童之间没有显着关系。 女同性恋成年人似乎几乎没有关于女孩性骚扰的报告,而对男孩进行性骚扰的成年男性不太可能是同性恋者(Groth&Gary,1982,p.147)。
在后来的文献综述中,Nathaniel McConaghy博士(1998)同样警告不要将同性恋与恋童癖混为一谈。 他指出,“冒犯青春期前或青春期后男孩的男性通常对老年男性或女性没有性兴趣”(第259页)。
众所周知,同性恋与猥亵儿童之间缺乏联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相对较少的研究直接解决了这一问题。 例如,1998年对公布的关于男孩性虐待的实证研究的综合评论仅报告了一项研究(Jenny及其同事1994年的研究,上文引用),其中包括关于犯罪者自我报告的性取向的数据(Holmes&Slap, 1998)。
证明一些已广为人知的东西并不是科学家们的首要任务。 实际上,伴随Jenny等人的研究报告的评论。 在儿科学杂志指出,关于同性恋者作为骚扰者的争论“与日常虐待儿童没什么关系”,并哀叹他们分散了立法者和公众对处理儿童性虐待的真正问题的注意力(Krugman,1994)。
其他性虐待
在涉及天主教会的丑闻中,性虐待的受害者往往是青少年男孩而不是小孩。 同样,2006年国会页面丑闻涉及至少16岁的男性。
在这些案例中, 恋童癖一词 – 指的是对青春期前儿童的吸引力 – 会引起混淆。 这些丑闻引发的指责不是恋童癖,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有权利骚扰或虐待他人的情况下,同性恋者是否应该被置于权威地位。
同样,成年人的性取向与她或他倾向于危害他人的倾向之间没有固有的联系。 科学研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同性恋者比异性恋者在就业环境中行使良好判断力和适当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更小。 例如,没有数据显示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比异性恋男性和女性更有可能在工作场所对其下属进行性骚扰。 使用各种心理测量的研究数据并不表明同性恋者比异性恋者更有可能拥有任何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控制性冲动,避免滥用权力,遵守规则和法律,相互作用与他人有效,或在处理权力方面做出良好判断。 正如本网站其他地方所述,性取向不是精神疾病,也不是与心理功能受损有关。
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在各种就业环境中都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研究文献没有揭示异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同性恋者在工作表现或在管理角色中适当行使权力的能力之间的任何差异。 正如美国各地的工作场所政策所表明的那样,越来越多的私营和公共雇主认为雇用男同性恋和双性恋者作为雇员或经理是一个问题。 许多公司,教育机构和地方政府都采取了禁止基于性取向歧视员工的政策。 其中许多组织为员工的同性伴侣提供健康保险等福利。 事实上,提供此类福利的一个被广泛引用的原因是,它们通过吸引碰巧是男同性恋,女同性恋或双性恋的高素质员工使公司保持竞争力。
因此,组织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可以避免雇用同性恋或双性恋者,仅仅基于他们的性取向,以及涉及对他人负责或监督他们的职位,无论是儿童,青少年还是成年人。
科学研究证明同性恋者可能最猥亵儿童的说法怎么样?
一些保守派人士认为,科学研究强烈支持他们声称同性恋和恋童癖有关。 家庭研究委员会已经提出了记录这一主张的最广泛的尝试。 这是Timothy J. Dailey的一篇题为“ 同性恋和虐待儿童 ”的文章。
有76个脚注,其中许多是指科学期刊上的论文,乍一看似乎是对这个问题进行彻底和学术性的讨论。 然而,在进一步研究中,其中心论点 – “证据表明,同性恋男子以与异性恋男性骚扰女孩的比率极不相称的速度骚扰男孩” – 并没有成功。
在下一节中,将审查Dailey和FRC为支持其索赔而引用的主要来源。 这些文件的列出顺序与FRC文章首次引用的顺序相同。
1)Freund等人。 (1989年)。 异性恋,同性恋和色情年龄偏好。 Journal of Sex Research ,26,107-117。
上文在“其他方法”部分中讨论了本文。 正如FRC承认的那样,它与他们的论点相矛盾。 摘要总结了作者的结论:“调查结果表明,优先考虑成熟伴侣的同性恋男性对男性儿童的反应不比优先成熟伴侣对女性儿童有反应的异性恋男性。”
2)Silverthorne&Quinsey。 (2000年)。 同性恋和异性恋男女的性伴侣年龄偏好。 性行为档案 ,29,67-76。
FRC引用这项研究来挑战Freund等人。 数据(见上文前面的论文)。 但是,方法论完全不同。 Freund和他的同事使用了一个包含性犯罪者的样本,他们用一种类似于1988年Marshall等人所述的生理措施来评估性唤起。 研究。 Silverthorne和Quinsey使用社区志愿者样本,他们被要求查看人脸图片并使用7分制评分来评估他们的性吸引力。 图片中描绘的人群的明显年龄最初是由Silverthorne博士估计的,范围从15到50.然而,一组独立评估者认为男性面部的年龄范围从18到58,女性面对范围从19岁到60岁。
本文未详细报告数据(例如,平均评级仅以图形描述;实际数字未报告),作者提供有关评级量表的矛盾信息(他们将其描述为7分规模,但也说它从0到7,这构成了8分制)。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似乎没有一张照片被评为“非常有性吸引力”(评级为7)。 相反,最高的平均评分约为5。
平均而言,男同性恋者认为18岁的男性面孔最具吸引力(平均评分=约5),对于年长的面孔,吸引力评级稳步下降。 他们平均将58岁的男性面孔评为2。 相比之下,异性恋男性评价25岁女性面部最具吸引力(约5岁),18岁和28岁女性面部评分较低(2至3岁),60岁女性面部评分为最不吸引人的(约1)。
这项研究的一个严重问题是研究人员没有控制照片中描绘的某些面孔可能比其他人更多或更少的身体吸引力的可能性,而与他们的年龄或性别无关。 研究人员明确承认了这一缺点,推测25岁组女性的面孔可能比其他年龄组的女性面孔更具吸引力。 但他们没有解决男性和女性面孔的吸引力可能无法比较的可能性。
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例如,在收集数据之前,研究人员可以从大量照片开始,并要求一组独立评估者评估每张照片中脸部的一般物理吸引力; 这些评级可能已用于为实验选择相当于吸引力的照片。 以这种方式获得实验刺激的独立评级是社会心理学研究中的常见程序。
因此,即使有人接受这项研究相关的可疑假设,也不支持FRC的论点,即男同性恋者比异性恋男子更有可能成为儿童骚扰者,原因有以下几点:
- 研究人员未能控制不同照片的不同吸引力;
- 照片中描绘的所有面孔都被认为至少是18; 和
- 该研究仅仅评估了性吸引力的判断而不是研究参与者的性唤起。
3)Blanchard等。 (2000年)。 恋童癖者的兄弟出生顺序和性取向。 性行为档案 ,29,463-478。
这项研究根据他们是否猥亵或仅向男孩,仅限女孩,或男孩和女孩都有性骚扰,对被定罪的性犯罪者进行了分类。 这些组分别被标记为同性恋恋童癖者,异性恋恋童癖者和双性恋恋童癖者。 这种分类提到了他们对儿童的吸引力。 未评估成人性取向(甚至男性是否有成人性取向)。
4)Elliott等。 (1995年)。 儿童性虐待预防:违法者告诉我们什么。 虐待和忽视儿童 ,19,579-594。
在这项研究中,对儿童性犯罪者进行了访谈。 他们的性取向(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没有被评估。 作者从他们的研究结果中提出了建议父母和孩子如何防止性受害的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策略都没有涉及避免男同性恋者。
5)Jenny等。 (1994)。 儿童是否有同性恋者遭受性虐待的风险? 儿科 ,94,41-44。
上文在“其他方法”一节中描述的这项研究与FRC的论点相矛盾。 FRC对这项研究提出质疑,因为研究人员没有直接采访犯罪者,而是依靠受害者的医疗图表来获取有关犯罪者性取向的信息。 然而,FRC赞成的其他研究(并在本节中总结)同样依赖于图表数据(Erickson等,1988)或没有直接评估犯罪者的性取向(Blanchard等人2000; Elliott等人。 1995; Marshall等,1988)。 因此,FRC显然认为这种方法只有在导致他们不喜欢的结果时才会成为弱点。
6)Marshall等人。 (1988)。 针对男孩的性犯罪者:性取向。 行为研究与治疗 ,26,383-391。
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将21名16岁以下男性(至少比自己年轻5岁)性骚扰的男性与18名未知猥亵儿童的失业男子进行了比较。 在一系列会议中,每个人都观看了不同年龄的裸体男性和女性的彩色幻灯片,并听取了男人和男孩之间强制性和自愿性交互的听觉描述。 在会议期间,每个男人都坐在一个私人展位,在那里他被指示放下裤子和内衣,并在他的阴茎上贴上橡皮管。 该管检测到阴茎周长的任何变化,其增加被解释为表示性唤起。
FRC引用这项研究表明“在这些罪犯中可以划定同性恋和异性恋小组。” 这是事实但与他们的说法几乎没有关系。
研究人员对7名罪犯进行了分类,这些罪犯总体上被男性裸体引起,而不是女性裸体作为同性恋群体。 他们对14名罪犯进行了分类,这些罪犯更多地被女性裸体唤起,成为异性恋群体。 罪犯没有被问及他们的性取向(男同性恋,直率,双性恋),而且报纸没有报告有关罪犯成人性关系性质的任何信息,或者即使他们有这种关系
7)Bickley&Beech。 (2001年)。 对虐待儿童的分类:与理论和临床实践相关。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 ,45,51-69。
这是一篇文献综述和理论论文,讨论了各种系统对儿童骚扰者进行分类的优缺点。 在引用这项研究时,FRC说:
然而,实际上,该论文总结了其他研究的结果,而不是报告新数据。 在FRC摘录的段落中,作者正在讨论发表的论文,这些论文使用的分类系统完全侧重于受害者的性别(而不是犯罪者是直男还是同性恋)。 这是完整的文本(FRC省略的段落突出显示):
8)“Grubin和Kennedy(1991)报告说,在根据受害者的性别划分性犯罪者时,对男孩的犯罪者是一个独特的群体。 他们指出他们的受害者更可能是陌生人,他们更多他们可能与犯罪行为分开进行了paraphiliac行为,并且他们更有可能因性犯罪而被定罪。其他研究采用受害者性别方法预测未来风险,罪犯有据报道,受性侵犯的男孩或两个男孩和女孩都有更多的受害者,并且比那些只冒犯女孩的人更有可能再次犯罪[参考文献遗漏] 。 在非诊断性评论中,DSM-IV(APA,1994)声称男性受害者罪犯的再犯率大约是女性受害者罪犯的两倍, 虽然没有表现出如此明显的差异,但Furby,Weinrott和Blackshaw(1989)在 对再犯率的审查发现,对于男性受害者罪犯,重新犯罪率更高。
然而,并未始终如一地发现受害者的性别差异,并且已经在研究中报告了对比结果,这些研究表明两组之间的再犯率没有差异 [省略书目参考] 。 此外,Abel,Becker,Murphy和Flanagan(1981)发现那些冒犯女孩的猥亵儿童的受害者数量是那些冒犯男孩的人数的两倍多,这一发现与假设的结果相反。 “(第56页)
- 杰伊和杨。 (1977年)。 同性恋报告: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者谈论性经历和生活方式 。 纽约:峰会。
- 这本书由作家活动家团队在30多年前出版,并非科学研究。 作者的调查方法没有详细报道,因为这是一项新闻工作,调查从未接受过科学同行评审。
- 埃里克森等人。 (1988)。 儿童骚扰者的行为模式。 性行为档案 ,17,17-86。
- 这项研究是基于1975年至1984年间收入明尼苏达州安全医院的男性性犯罪者的医疗记录的回顾性研究。显然,70%的男性虐待女孩,26%的男孩虐待男孩,4%的男女受虐待。 。 (该文件不清楚,它没有解释如何计算有多名受害者的肇事者。)该文件顺便断言:“86%的男性犯罪者称自己为同性恋或双性恋”(第83页)。 但是,没有提供有关如何确定此信息的详细信息,因此难以进行解释或评估。 作者也没有报告同性恋与双性恋罪犯的数量,Groth和Birnbaum研究(如上所述)所表明的区别是相关的。
总之,FRC报告引用的科学资料不支持他们的论点。 他们提到的大多数研究甚至没有评估滥用者的性取向。 两项研究明确得出结论,性取向和猥亵儿童是无关的。 值得注意的是,FRC没有引用Groth和Birnbaum的1978年研究,这也与他们的论点相矛盾。 只有一项研究(Erickson等,1988)可能被解释为支持FRC论证,并且没有详细说明其测量程序,也没有将双性恋与同性恋罪犯区分开来。
做任何研究声称要表明同性恋者更可能是最猥亵的孩子吗?
一个人声称有数据证明同性恋者是儿童骚扰者的比率高于异性恋者。 那个人是保罗卡梅隆。 正如本网站其他部分所详述的那样,卡梅伦的调查数据存在许多方法上的缺陷,几乎毫无意义。 即便如此,反同性恋组织有时会引用他的断言,试图将同性恋与儿童性虐待联系起来。
在1985年发表在“ 心理学报告”上的一篇文章中,卡梅伦声称要回顾已发表的数据来回答这个问题:“那些同性恋行为的人是否会不成比例地将儿童纳入他们的性行为?” (第1227页)。 他的结论是“至少三分之一的青少年性攻击是同性恋”(第1228页),“异性恋者比起异性恋者更容易骚扰青年”(第1231页) 。
http://psychology.ucdavis.edu/fa …
我已经剪切和粘贴广泛,但做LGBT的简短答案结果是与儿童受害者的性犯罪者,答案基本上是否定的。